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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文:船山论道器、理气与物器(下)

来源:红网 作者:张立文 编辑:程赛 2015-08-07 08: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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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史家,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立文)

  二、理气不离不杂
  
  与道器相关联的是理气范畴。船山从《周易》道器论的融突而和合的精神来探讨理气问题,并对此作了总结性的发挥,达到了宋明理学中气学派的高峰。
  
  (一)实理条理
  
  “理”是船山关注的范畴。他认为,理的基本涵义是:“凡言理者有二:一则天地万物已然之条理,一则健顺五常、天以命人而人受为性之至理,二者皆全乎天之事”。(《船山全书》第6册,第716页)。其实,除全乎天之事外,亦涉及人之事。
  
  在船山哲学逻辑结构中,理与气关系构成其哲学逻辑结构的重要内容。理在船山哲学中究竟是什么?船山对其做了规定:
  
  第一,理为实理。理从其自性而言,是实而非虚,是实存之体,而非虚无不实。在这个意义上,它与“诚”为实有,“道”为实有,具有相同的性质,并在与“诚”、“道”的关系中,对理作了规定。他说:“至诚体太虚至和之实理,与纟因缊未分之道通一不二,是得天之所以为天也。”(《船山全书》第12册第34页)“诚”,“实理”,“道”通一不二,实属于天之事。三者虽通一不二,但不是没有区别。“道者,一定之理也。于理上加‘一定’二字方是道。乃须云‘一定之理’,则是理有一定者而不尽于一定”(《船山全书》第6册第993页)。道是一定的理,理有一定但不尽于这一规定。它们之间虽有差别,但不改变理作为实理的自性。
  
  第二,理为事物的条理、规律。这虽是理范畴最早的哲学内涵,但船山仍然沿用理的这种传统的内涵。他说:“万物皆有固然之用,万事皆有当然之则,所谓理也。乃此理也,唯人之所可必知,所可必行,非人之所不能知,不能行,而别有理也。”(《船山全书》第7册第337页)万事万物都有固有的功能和效用,亦有当然法则,即规律性。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功能和效用,是人可以认知和把握,并能践行的,而不是不能认知、践行的。在这里,船山强调主体人对外在事物功能及法则是可以认知的,没有不能被人所认知和把握的另有一理。
  
  第三,理为天下万物的属性。理寓于物中、事中,理不离事物,离了事物即无事物的条理,亦无虚托空悬的理,它是事物的自然属性。船山说:“理一而有象、有数、有时、有位,数赜而不乱,象变而不惊,时异而行之有素,位殊而处之有常,轻重、大小、屈伸通一而皆齐,可与权也。”(《船山全书》第12册第172页)理作为天地万物属性,它具有象、数、时、位的特性,具有轻重、大小、屈伸的存在状态,这是对事物规律的深刻体认。
  
  理既寓于事物,只能循物而求理。“物之有象,理即在焉”(同上书,第145页)。理即在物,而不是先立理,即事先预设一个理,来限定、限制或规范万物万事。“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船山全书》第5册第586页)。人们不能私自立理以限天,而应该即天以穷理,因为理就存在于天的运行变化之中。“天则有天之事矣,日月维有运而错行之事,则因以有合而相掩之理;既维有合而必掩之理,因而有食而不爽之事。故人定而胜天,亦一理也,而不可立以为宗,限日食之理而从之也”(同上书,第587页)。日食是日月运行的轨道相互交错的事,是有日月相合而遮蔽的理。虽然人定胜天,但不可立此为宗,而限制日食的理。理只能是事物的属性。”
  
  第四,理为健顺五常的道德原则。理为实理、为条理、为规律、为事物属性等,都是从天地万物已然之条理意义上对理的规定,道德原则的人性论基础,则是从船山所说第二方面对理的规定。
  
  人作为万物中特殊的、有智慧、有理性的一种动物,理是作为人性,即人的内在本质属性之一。理的这种本质属性,便是人性中的社会道德因素。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在于人具有道德理性。“天以其阴阳五行之气生人,理即寓焉而凝之为性。故有声色臭味以厚其生,有仁义礼智以正其德,莫非理之所宜”(《船山全书》第12册第121页)。阴阳五行之气和合生人,理寓于人中而凝聚为性,人便具有声色臭味的自然生理属性和仁义礼智的社会道德属性,人们往往把前者称为欲,后者称为理。船山认为此两者的紧张,即“厚生”与“正德”的紧张,需要由理来调节和制约,以达到适宜的水平。
  
  人丧失了理,即道德理性,人就不成其为人,而为禽兽无异;同时,人若去掉声色臭味,人也不会生存。既要“厚其生”,又要“正其德”,以“正德”调节“厚生”,使人按道德理性的仁义礼智之理去制约声色臭味,才能使社会有序化、理性化。
  
  (二)理气互体
  
  理之内涵多元,船山亦从多方面给予规定,上述四义仅是其主旨而已。譬如社会典章制度之理、人与自然关系之理、事事生生之理、人生理想之理,都有所论述,将在其他论文中有所论说。现从形上学本体的视角,来论证理与气这对船山哲学中的重要范畴。
  
  第一,理与气互相为体。船山哲学逻辑结构的最高范畴虽为“气”,但他并不排斥“理”。朱熹哲学以理为本,也讲理与气不离不杂,但也毕竟承认有一个虚托孤立的理,即在气外预设一个“净洁空阔的世界”(《朱子语类》卷一,第3页),即理世界。这是从形而上的“理上看”,虽未有气,而已有气之理,两者不杂相分;若从气上看或“物上看”,二者浑沦,不可分开,不离相应。船山突破了朱熹“理上看”、“物上看”的区分,而把两者融合起来。提出了“理与气互相为体”的命题,超越前人。船山说:“理与气互相为体,而气外无理,理外亦不能成其气,善言理气者都必不判然离析之。”(《船山全书》第6册第1115页)气外无理,理外亦不成气,既无气,理气不可分作两截。理气互相为体是从体用关系立论,即理以气为体,气亦以理为体,从不同的角度,肯定两者相互为体的关系。由此体验,而见“理气同体”。他说:“张子云:‘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贫贱忧戚,庸玉女于成。’到此方看得天人合辙,理气同体,浑大精深处。”天人贯通,富贵福泽,贫贱忧戚,以气相授受,其实,“言气即离理不得”(《船山全书》第6册第1114-1115页),理即在富贵福泽之中,亦在贫贱患难之中。理气同体,就是非气外有理,亦非理外有气的意思。
  
  第二,理气交充相涵。交充是指理气相互补充。船山说:“夫理以充气,而气以充理。理气交充而互相持。”(《船山全书》第1册,第947页)如何理气交充而相互对待?譬如嗓子哑,不能出声的人,并非不会说话,但终说不出话;双腿萎缩病人,并非不会行走,但终究不能行走。这就是“彼理具而气不至也。”(同上书,第948页)言语,行走为“理”,必须通过嗓子、双腿来实现,这便是交充互持。如果作为气的嗓子、双腿患病而哑和萎缩,那么即使会说话、会行走也不能说话,不能行走。因此,“理气互充于始而气以辅理于继”(同上书,第449页)。理气互充,才能相辅相成。所以,他说:“故言不言,行不行,动静互涵,以为万变之宗。”(同上书,第449页)言行与不言不行,便是动与静互相蕴涵、纟因缊,是万变不离的宗旨,换言之,动静互涵是千变万化的普遍原理。
  
  动静互涵,其实质是理气互涵。船山往往以气为动,以理为静。譬如抑气之躁,求理之静。这里躁即动义。船山说:“理气相涵,理入气则气从理也。”(《船山全书》第12册第413页)“理入”之“入”字,“气从”之“从”字,既不是理为气君,亦非“静为躁君”。船山认为,轻重、动静,可“迭相为君”。因此,“入”非入主,“从”亦非服从,入气从理,有相互包涵之意。这种相涵并非否定理气两者的对待性,“且火入水中而成汤,彼此相函而固不相害也”(《船山全书》第6册第1057页)。水火冲突而相涵融合,转化为汤,水火和合而不相害。船山在此道出一个道理:任何绝对对待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相对的;任何相反的东西,也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相成的;任何冲突的东西,都可以相互融合。理气互相为体、理气交充相涵,都体现中国哲学固有的辩证思维。船山自觉地把这种辩证思维方法贯彻到其哲学的各个方面。
  
  第三,理气相即相依。船山说:“理即是气之理,气当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气不后。”(同上书,第1052页)“当得如此”便有“应当”的意思。气即理,理即气,理气没有先后之别。朱熹只是从逻辑上分理先气后,而不是时间上的先后。船山把逻辑上先后也否定了。理与气是合体的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因其相即相依,便无所谓彼先此后之别。无论是逻辑上的先后,还是时间上先后,往往以先在者为主宰、为绝对、为支配,而以后在者为被主宰,被支配的被派生者,在哲学上导致神创论、天理论等形而上学本体论。
  
  理固然离不了气,气也离不了理,理气相即。船山说:“天下岂别有所谓理,气得其理之谓理也。气原是有理的,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船山全书》第6册第1058页)天地之间充满着气,无处非气,亦无处非理。凡有气便有理在,凡有理便有气在。从气来说,它原是有理的,并非理是后加进去的。它的运动絪缊变化有其自身的秩序、法则,这就是理,没有无理之气。
  
  船山也讲,“气者,理之依也。”(《船山全书》第12册第419页)反过来说,理是气之所依,因为理作为气的固有属性,当然要依赖气来体现其属性。船山说:“理只是以象二仪之妙,气方是二仪之实。健者,气之健也;顺者,气之顺也。天人之蕴,一气而已。从乎气之善而谓之理,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也。”气是阴阳二仪的实体,理是阴阳二仪变化的妙用。理气是实体与妙用的关系,也可理解为实体与其属性的关系。船山强调天人之间的蕴涵,就是一气,刚健与柔顺亦是气,这样一来,理作为独立的实体已无法立足。理不能离开气而存在。气中的阴阳冲突、对待、絪缊而产生自身的运动变化,在气化流行过程中所呈现的完善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理。“其序之也亦无先设之定理,而序之自天在天者即为理。”(《船山全书》第12册第104页)“先设之定理”是理本论者把理规定为先在的、超验的存在,即朱熹所说,即使天地万物都陷了,理毕竟在那里。此理便是先在的、永恒的。船山认为,理是存在于天地自身之中的条理和秩序,没有先在性和超验性,气自身大化流行就具有一定的条理和秩序。“气化有序而亘古不息,惟其实有此理也。”(《同上书,第115页》)气自身变化有秩序就是理的作用。
  
  宋明理学家都探讨理气关系问题,亦不否定气有理,但以理为本、为主,气为末、为次。陆王心学以“心即理”,理气关系仍以理为主。船山说:“气之失理,非理之失也,失亦于其理之中。”(《船山全书》第6册第861页)事物的法则、规律是事物自身变化运动中必然的联系,这是从一般情况说的,在个别情况下,亦破坏原有秩序而出现异常的现象。譬如夏暑冬寒之理是没有问题的,但夏有降冰雹之寒,冬有解衣之暖,这种所谓“失”,有其失之理,所以“失”也在理之中,即异常现象并不改变总的夏暑冬寒的规律,一般来说,异常现象是暂时的。从这种异常现象中,可进而理解理气相即相依的关系,气不能离理,无无理之气的道理。“无理处便已无气。”(同上书,第1059页)
  
  理气相即相依是由于内在的关系,而不是外部的表现。这种内在联系,便是理在气中,气在理中的互相震荡、絪缊。“神化者,气之聚散不测之妙,然而有迹可见;性命者,气之健顺有常之理,主持神化而寓于神化之中,无迹可见。若其实,则理在气中,气无非理,气在空中,空无非气,通一而无二者也。”(《船山全书》第12册第1058页)船山用理气的相即相依关系,来解释张载的“虚空即气”的关系,理在气中,气无非理;气在虚空中,虚空无非气,其间通一无二,解决了理与气、虚空与气的内在联系,并以其自身的神妙变化为其联系的源由,亦即理气相即相依的根据。
  
  朱熹并不否定理气不离不杂的关系,但与船山的出发点、立足点不同。朱熹以理为形上学本体,气依理,理主宰气。船山从理气相即相依的视角出发,论述两者的关系。他说:“气固只是一个气,理别而后气别。乃理别则气别矣,唯气之别而后见其理之别。气无别,则亦安有理哉!”(《船山全书》第6册第1058页)天地之间“只是一个气”,它既指世界统一于气,一气充塞;又指一个气,而无其他别的什么气。本体与现象都是气的不同形态;万事万物由气凝聚而成,是气的具体表现形式;具体表现形式之所以多样,是因为它们具有各不相同的理;不同的理体现了事物的性质的不同,也体现了气的区别;无理的不同,也无法认知气的差别。当气凝聚生物时,理便在其中,同时构成性质、形态各不相同的万物,而不是气构成万物的形态,理构成万物的性质。若如此,即把理气分二了,这是船山所极力反对的。这是其一。
  
  其二,理的差别说明了气的差别。理作为事物自身固有的原理、法则是不同的,特别是各事物之间的差别就更明显,譬如火的炎上之理,水的润下之理。这种不同的理亦影响了气的差别。但从实质上说,理之所以有差别是由于气有差别。气在凝聚、纟因缊生万物过程中,由于多寡、清浊、厚薄的差异,而有万事万物的差别。
  
  其三,气有差别,而后理有差别。如果气无差别,亦即理无差别,以至理都不可能存在。理是事物大化流行的原理、法则,事物在大化流行中,必然产生形形色色的差别,没有大化流行,事物既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说,理对气有规定差别的作用。
  
  理与气互相为体,交充相涵,相即相依等三方面的规定,说明王船山是一位中国古代总结性的哲学家。程朱强调理气不离不杂关系中的形而上层面的不杂方面,即具有超越气的特质,以及逻辑意义上理先气后的关系,而具有一定的先验性。由于程朱形上学的理(天理)是通“格物穷理”或“即物穷理”而获得的,并强调一物一物地格、一事一事地格,缺了一物、一事,就缺了一物、一事的理,通过这样不断地、普遍地格物,而获得的理,程朱等便自认为是绝对的真理,是放之四海皆准的,而认为其他学说是异端邪说。这样就使程朱学说具有独断性。程朱到了明中叶就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士人们把程朱学说作为猎取功名利禄的工具手段,而不是作为人生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程朱便成为士人们背诵的教条,而不是指导人生成德之教的行为践履的理念。作为破除对“理”的迷信,具有冲决权威、教条、独断意蕴的王阳明心学经长期酝酿,便掀起了。他突出“立本心”,把外在的、外超越的客体“理”纳入内在的主体“心”之中,建构了心本论哲学。
  
  船山批判地总结前人哲学,以“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的思想为指导,从理、心、气形上学本体论哲学中,认同气形上学本体论,并对理、气、心关系作了辩证的论述,建构理与气、心与物冲突、融合而导致和合的理念,把道器、理气关系的论证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物器主客
  
  从形而上层面的“道”,展开为理与气的联系;从形而下层面的“器”,展开为“物”与“器”的关系。物字涵义多元,基本上是指客观世界中无限多样物体的概括或一般规定。在船山的哲学逻辑结构中,物是气凝聚化生的纷纭复杂的现象世界的总名,是对主客体世界的哲学概括,是对现象世界可经验性的规定。何谓物,它具有这样几方面的内涵和特征:
  
  (一)物具时空
  
  第一,物是主客体世界天地自然、社会人际等事物的总名。船山说:“天之风霆雨露亦物也,地之山陵原湿亦物也;则其为阴阳、为柔刚者皆物也。物之飞潜动植亦物也,民之厚生利用亦物也;则其为得失、为善恶者皆物也。凡民之父子兄弟亦物也,往圣之嘉言懿行亦物也;则其为仁义礼乐者皆物也。”(《船山全书》第2册,第241页)从人的视角来认知,天地自然界的风霆雨露、山陵原湿是自然物;这些自然物的天阳地阴,天刚地柔的特性亦是物。飞禽游鱼等动物、植物和百姓的薄徭轻赋,使人民生活充裕,物尽其用;物的或得或失、为善为恶亦都是物。父子兄弟等人和圣人的言行是物,仁义道德和礼乐制度亦是物。这样来概括规定物的内涵,可谓包罗万象,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物质现象和精神道德现象统统称谓为物,物的范畴有泛化之嫌,模糊了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界限。物作为物质与精神现象统一的和合的概念,有其合理性,且也是中国古代哲学范畴性的体现。
  
  第二,物具时间性和空间性的特性。船山解释张载的“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终始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是说物处在空间的相互联系之中。张载“从物与物之间的空间维度上说明其同与异、屈与伸、终与始的对待融合的关系。也认为若没有这种普遍的联系,互为条件,虽说是物,实不是物。船山说:“凡物,非相类则相反。《易》之为象,《乾》《坤》、《坎》《离》、《颐》《大过》、《中孚》《小过》之相错,余卦二十八象之相综,物象备矣。错者,同异也;综者,屈伸也。万物之成,以错综以成用。”(《船山全书》第12册,第106页)“相错”即,《乾》、《坤》、《坎》、《离》四经卦和《颐》、《大过》、《中孚》、《小过》四杂卦构成;“相综”二十八象为相对的正反卦。万物在空间维度上相错综,即同异、屈伸存在于空间中。如或屈而小,或伸而大;同者如木灰而肖土,异者如鸟飞鱼潜。比类相观,便可认知此物所以成彼物之利用。
  
  船山认为物的特性不仅具有空间性,而且具有时间性。张载说:“事有始卒乃成,非同异有无相感,则不见其成;不见其成,则虽物非物”。事物都有发生与死亡的过程,都在时间的互相联系中存在。它是由事物之间的同与异、有形与无形相感应而成的,若没有这种感应,虽说是物,实不是物。船山解释说:“事之所由成,非直行速获而可以永终。始于劳者终于逸,始于难者终于易;始于博者终于约,历险阻而后易简之德业兴焉。故非异则不能同,而百虑归于一致;非同则不能异,而一理散为万事。能有者乃能无,积之厚而后散之广;能无者乃能有,不讳屈而后可允伸。……若不互相资以相济,事虽幸成,且不知其何以成,而居之不安,未能自得,物非其物矣。”(《船山全书》第12册,第106-107页)事物的所以成功,不是直线的、迅速获得的,任何事件,都要经过屈折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一时间的连续线。譬如始劳终逸,始难终易,始博终约,历经艰难险阻而后德业兴盛;又如同与异、百虑与一致、一理与万事、有与无、屈与伸等,都是对待的两端,正由于有差异、有冲突,才能有相同、有融合;有相同有融合,才能有差异、有冲突。这就是非异不能同,非同不能异;能有者乃能无,能无者乃能有的意蕴,凸显了对待之间相资相济的辩证思维。
  
  事物只能在空间和时间的联系中存在,也只有这个联系中形成事物自我和规定物自身。假如脱离时空的动态联系,虽物而非物。因为任何物体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占有空间和经历时间,以时空为自己动态的存在形式,否则物体、事物就不可能存在。
  
  第三,物是可感知的实有。在船山哲学世界中,实有世界分为有形与无形,即可见与不可见两种形态。他称前者为形而下,有形可见的物自身;后者为形而上,无形不可见的“体物”。船山说:“形而下者只是物,体物则是形而上。形而下者,可见可闻者也。形而上者,弗见弗闻者也。”(《船山全书》第6册第504-505页)譬如一株柳树,枝叶和生死是可见的;枝叶之所以为枝、为叶,此之所以生,彼之所以死,是不可得而见闻,是依靠体验的,称为“体物”。“弗见弗闻者,即以言夫体物者也。体物不遗者,乃此弗见弗闻者体之也”(同上书,第504页)。人的直觉的体验,与耳目的感知不同,耳目感知受时间、地点、大小、远近等等限制,所能感知到的是有限的事物,直觉的体验可不受时空、大小、远近的的限制,可包罗万象而不遗留。
  
  如果“体物”的对象亦属于“物”的范围,那么形而上也非物外。船山说:“物之体则是形。所以体夫物者,则分明是形以上那一层事,故曰‘形而上’。然形而上者,亦有形之词,而非无形之谓。则形形皆有,即此弗见弗闻之不可遗矣。”(《船山全书》第6册,第505页)形而上并非否定形,是肯定有形的言词。形而上和形而下都是实有。所谓不可见、不可闻者之体物不遗,如鬼神之性情固然。其实此种弗见弗闻之体物不遗,是“使物得之为物者,则其功效也。”(同上)使物为物者,并不是有形的物体本身,而是物体之所以为物体者的那个“弗见弗闻”者,这个“弗见弗闻”者,便是各个物的功效,物之功效是气之凝聚。功效则是可感知的。
  
  这样,物便涵盖了可见可闻的形而下“物体”,以及弗见弗闻的形而上“体物”。譬如“事亲之礼,皆爱敬之实所形;而爱敬之实,必于事亲之礼而著。爱敬之实,不可见,不可闻者也。事亲之礼,体物而不可遗也。”(同上,第528页)敬爱父母的敬爱之心,即道德意识是不可见、闻的,它通过事亲的礼而体现出来;事亲的礼,又是爱敬之实所形象的,两者相著相形。
  
  第四,物是指主体感官所具备的功能。主体人是既是物质存在形式,又是精神存在形式,是这两种存在形式的冲突融合的和合体。具体而言,前者如人身,五官百骸等;后者如思维、意识,即指人“心”。人是心与身的和合,这是与其他动物的差别基于此,船山曾把物规定为:“外物与己耳目之力而皆谓之物,盖形器以下之统称也。”(《船山全书》第6册,第572页)“外物”是指与己相对的对象物,即指自然、社会、人际中与己相对者,都是“外物”。“己”,船山规定:“己,对物之词,专乎吾身之事而言也。”(同上,第554页)“己”相对于对象物而言,是指主体自身;“自己”的“自”,船山规定:“自,则摄物归己之谓也。”(同上,第554页)指主体统摄物归于自己的称谓。
  
  “外物”为物,这是无疑问的。孟子所说的“物交物”,是指外物与己物相交接。那么“己物”是指什么?按船山的规定是指耳目等感觉器官的能力或功能。耳目等感觉器官作为人身体的一部分,是物质存在形式,属于物;耳器官具有听的能力或功能,目器官具有视的能力或功能。这种能力或功能是耳目等器官所固有的,但能力或功能不等于耳目器官本身。因为耳目器官有可能丧失视听的能力或功能,譬如先天或后天的失聪、失视,即耳聋或瞎眼。有耳而不能听,有眼而看不见。船山是从身体健全意义上讲“耳目之力”的,所以把耳目之力归入物的范围。说明他已认识到人有心、身之别。”
  
  第五,物是指主体的践行活动。主体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既包括圣人,亦包含凡夫。人以主体的姿态面对对象,面对自己的活动及其结果;也以主体的姿态面对自己,力求认识、把握自己。船山把主体转化为对象的践行或践履活动称为物。“往圣之嘉言懿行亦物也”,以及主体的仁义道德行为活动和礼乐的交往活动,都属于物。
  
  主体的一切活动离不开物。“一眠一食,而皆与物俱;一动一言,而必依物起。不能充其绝而欲绝之,物且前却而困己,己且龃龉而自困。则是害由己作,而旋报于己也。”(《船山全书》第2册,第239-240页)人的日常生活活动所必需之睡、食、言、动等,必与物相联系而不可免。不能绝物而待,主体的践行活动即是为物的活动。
  
  物之五义,具有实有性、感知性、经验性、功能性的特征,又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共性的性质。
  
  (二)物器关系
  
  “物”是具体万殊之“器”的总名或统称,与“物”相对的“器”,是具体的、特殊的、有形的殊相。“器”在一定情形下也称为物,但此物是指形器之物,即个别的物。
  
  船山认为,“物”与“器”的关系,约有以下方面:
  
  第一,“物”与“器”是共相与殊相的关系。朱熹的解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把道器关系援入理气关系。他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朱子公文集》卷五十八)形而上的道、理,是生物的“本”,形而下的气、器是生物的材料。把“物”作为理与气、道与器被化生者。船山提升物的档次,认为物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道与器的统合体。他说:“统此一物,形而上则谓之道,形而下则谓之器。”(《船山全书》第12册,第427页)此“一物”非道与的化生,而是统摄道器、形而上下的“物”。此“一物”统摄,亦可称“统之乎一形”(《船山全书》第1册,第1029页),即“一形”,统摄形而上下和道器。此“一形”即“一物”之意。
  
  此“一物”即是形而上、下和道器的共相,“器”是殊相,千差万别的器是可以言说的。船山说:“惟诚则体其所然,惟无私则尽其能然;所以然者不可以言显,能然者言所不能尽。言者,但言其有形之器而已。”(《船山全书》第12册,第69页)能用言语表达的是有形的“器”,属“形而下”;“器”背后的“所以然”者是不可以用言语来表达的,属“形而上”。共相“物”,可统摄形而上与形而下,“器”作为殊相只能是“形而下”。言语或言辞所能表达和显示只能是器。
  
  第二,“物”与“器”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物是万物的统称、总名,是一般;“器”是个别的具体事物。船山说:“盖尝即物理而察之:草木、虫鱼、鸟兽,以至于人,灵顽动植之不一。”(《船山全书》第1册,第53页)这里所谓“不一”,即为个别而有差异,这是相对于一般的物而言的;草有几千万种,木亦有几千万种,虫鱼鸟兽亦然。鱼相对于金鱼、鲤鱼而言,鱼是一般,金鱼等又是个别。这就是说“器”作为个别的具体事物,它是相对于物而言,它相对于金鱼、鲤鱼、天鹅、大象等等而言,它又是一般。
  
  一般事物的特性只能通过个别具体器来体现。船山说:“乃其为物也,枝叶华实,柯干根茎之微,鳞介羽毛,爪齿官窍,骨脉筋髓、府脏荣卫之细,相函相辅,相就相避,相输相受,纤悉精匀,玲珑通辙,以居其性。”(同上)草木的枝叶花实和干根,虫鱼鸟兽的鳞介羽毛、骨脉筋髓等特性、特征都体现物的特性。它们之间又互相蕴涵,互相辅佐,相反相成,相输相受等,从而构成整体的“物”的世界。因而物只能寓于器之中,一般寓于个别之中,才能见物之性。物若离开器,物便非物。器抽象于物,并非器的所有特性都包涵在物中,譬如草木的花,有各种各样的形态、颜色、芳香等等,不可能都概括在内。在花的抽象中,就舍弃了花的各种形态、颜色、芳香,而只保留花,即舍其个性,而保留其共性。
  
  这种由个别抽象为一般的过程,并不是由“器”成“物”的过程。一般依赖于个别,无个别亦无一般。船山说:“凡物与事皆有所自始,而倚于形器之感造端,则有所滞的不通。准(乾)之元,统万化而资以始,则物类虽繁,人事虽赜,无非以清刚不息之动几贯乎群动,则其始之者即所以行乎万变而通者也。”(《船山全书》第1册,第68页)物与事都有它们的端始,把这种端始说成是形器自身交感运动的结果,是说不太通的。因为形器之间的动几,仍属于形器,能“贯乎群动”,“行乎万变”的动几,是指一般物的动几。物的动几,是清刚不息的气的动几。但一般物的动几是通过个别“器”的动几来表现的,两者不离。
  
  一般之物与个别之器,两者不杂。任何个别均不能完全包括在一般之中,任何一般亦只是个别的一个方面或本质特性的概括,因此,一般与个别既对待、冲突,又统一融合,使物与器的关系获得发展和丰富。
  
  船山的道器之“器”与物器之“器”的阐述,虽有时模糊,但亦稍异。他从体与用、本与末的相涵相因、流变会通的视角讲道与器的关系,从而解释为事物本体与事物法则之功用,事物本质与其表现,本源与其功能的关系。因而“器体道用”之“器”,具有形而上本体、事物法则的根据的涵义;“物器”之“器”,主要是指形而下层面的日用具体、个别的器物,相当于“道本器末”的“器”;“道器”之“器”相当于“物器”中的“物”。“物”统摄形而上、形而下,“器”亦涵盖形而上、形而下。“物”和合可见与不可见,器亦和合可见与不可见;“物器”之“器”和“道本器末”之“器”是指有形可见与可闻的;“道器”之器无大小之别,无始无终;“物器”之器有大小之别,有始有终。这些区别,在船山的论述中,是较明显的。
  
  (本文原载于《船山学刊》2001年第2期,《广天下以新天下——<船山学刊>创刊百年专题》“百年代表论文”栏目精选文章。)
  
  (作者简介:张立文,1935年生,浙江温州人,著名哲学史家。1960年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毕业留校,分配在哲学系中国哲学史教研室任教。198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特批为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院长、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和合文化研究所所长。专著有《中国哲学逻辑结构论》、《传统学引论》、《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中国近代新学的展开》、《周易思想研究》、《宋明理学研究》、《正学与开新———王船山思想研究》、《张立文文集》(38辑)等。主编、合著:《中国学术通史》(六卷本)、《道》、《理》、《心》、《性》、《天》、《变》、《气》、《中外儒学比较研究》、《传统人与现代人丛书》等。在国内外报刊发表学术论文500多篇。著作多次获北京市、教育部、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并获退溪学国际学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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