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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显示,2014年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呈良好发展态势,报告数量持续增长,已突破26万份,平均百万人口报告数已达198份。其中,使用单位上报208,107份,占报告总数的78.5%;生产企业上报6,122份,占报告总数的2.3%;经营企业上报50,348份,占报告总数的19.0%;还有666份报告来自于个人;42.7%的报告涉及Ⅲ类医疗器械,36.7%的报告涉及Ⅱ类医疗器械,18.2%的报告涉及Ⅰ类医疗器械。
小贴士
1.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其目的是:
(1)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
(2)损伤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功能补偿;
(3)生理结构或者生理过程的检验、替代、调节或者支持;
(4)生命的支持或者维持;
(5)妊娠控制;
(6)通过对来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为医疗或者诊断目的提供信息。
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注册或已备案、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生的原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要时应当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控制措施。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按照“可疑即报”原则收集报告,即为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是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调查、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4.严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4)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5)由于医疗器械故障、可用性等问题可能导致上述所列情况的。
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与质量事故、医疗事故的区别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是由于产品的设计缺陷、已经注册审核的使用说明书不准确或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的,但其产品的质量是合格的。
(2)医疗器械质量事故主要是指其质量不符合注册产品标准等规定造成的事故。
(3)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摘自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6.平均百万人口报告数:平均每1百万人口中收到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