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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明确,要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着手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推动基本药物小品种定点生产试点,保障重点小品种药、低价药供应。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信用建设和信用培训。完善医药购销不良信息记录采集平台,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公示。加强药械生产经营单位涉税案件查处。以核实票据资金流向与药品物流流向一致性为抓手整治“挂靠走票”行为,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要点指出,加大源头管理要从政府财政投入资金监管、药械注册环节质量监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4个方面,完善措施和机制。同时,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重点对医药价格、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制售假药械等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