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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2015年第29号)的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部署开展对全省范围内冷库排查工作,并结合已开展的“打击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积极与公安、海关等职能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冷冻肉品违法行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已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凡发现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的,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的,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对行政区域内冷冻仓库、肉食品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等冷冻肉品生产经营者,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检查频次,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得承储、购买、销售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
此外,为加大对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和省公安厅治安局于2015年4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秋风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销售腐败变质、病死或死因不明等问题肉及肉制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回收、过期、未经检验检疫肉原料等5类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各地正积极开展这一专项打击行动,其中佛山市在行动中打掉一个省内跨市屠宰销售病死猪肉团伙,查获病死猪肉及制品13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
按照《通告》要求,2014年以来凡承储、购买、销售过来源不明冷冻肉品的生产经营者,要向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报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希望相关生产经营者积极配合。未来,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对全省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结合“秋风行动”,积极与公安、海关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销售来源不明冷冻肉品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缉私机构或者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更新一步的工作进展将及时向公众通报。(记者/牛思远通讯员/石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