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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15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调整后,减半征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长沙共有251户企业符合条件,共减免所得税金额530.69万元。
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税务总局2015年“一号督查”事项,也是湖南省国税局重点督办和绩效考核事项。为了保障政策的落实,长沙市国税局所得税处早在2014年7月份,就成立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专项工作小组,按照专人管理、信息化跟踪的原则,全面负责全市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同时,长沙国税要求每个基层局的政策法规科设立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干岗位,统筹、协调辖区内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并直接向市国税局专项小组负责。
专项小组利用小微企业查询管理平台,于申报期内即时校验申报数据情况,实时统计受惠面、减免户数、减免金额等数据。
针对管理平台监控到的符合条件应享受优惠却未享受优惠的纳税人,专项小组会督促各基层局进行调查核实。基层局税源管理部门则需要直接联系企业,了解未享受原因,并辅导企业进行补充申报。
长沙天赐缘食品有限公司从事食品批发业务。2008至2013年,连续六年共享受小微企业减免税款3万余元。2014年企业因亏损,未享受小微优惠。2015年一季度申报后,市国税局专项小组监管到该企业可享受但未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立即通知雨花区国税局进行核实。在与企业取得联系后,税务人员了解到,企业是因原财务人员离职,而新聘会计对优惠政策和申报不了解,导致未能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雨花区国税局税务人员当即对企业负责人及新财务人员宣传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并辅导其做好季度补报。
“流动资金对于小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税务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确实是真心实意地为企业着想,减轻企业的负担。”对于税务部门提供的服务,企业负责人李跃南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