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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分调查摸底和全面动员、全面排查和集中整规、督查验收和全面总结三个阶段,重点整规对象为辖区内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营业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小食杂店和小餐饮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定为“诊所”的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所)以及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等。
永州市食药安办、市食药监局要求各县区(管理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措施,营造整治氛围,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针对“四小”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四小”整规专项行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