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增强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服务全省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日前,湖南省局就食品药品监管统计质量年活动提出四项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和巡查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统计质量年活动要求,从工作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执行、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自查。各市州局对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力度和统计数据质量状况实行巡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省局将择期组织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地各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是否真实可靠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严格审核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数据。为真实反映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建议和意见,保障报表数据质量,各地各单位要从报表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以及数据的一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等方面严格进行数据审核,切实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三是全面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基础调研。各地各单位要对统计指标设置、基层统计台帐建设、源头数据采集上报、统计工作流程等进行专项调研,分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方法和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意见。
四是要切实夯实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基础工作。一方面要求基层统计人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档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统计台帐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统计原始信息的重要作要,既要保存电子资料,也要打印纸介质资料留档备查。做到随时对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的力度。统计人员素质高低是统计基础工作的关键环节,省局统计工作人员要在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对各市州、县市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