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局2015年1号公告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并按要求进行核注核销,近日,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工作。
一是注重沟通,争取工作主动。积极与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中心、省局进行联系,了解最新政策;加强与设备厂商联系,了解相关设备要求;主动与药品流通行业协会联系,争取工作支持。
二是注重调研,提升决策水平。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工作调研,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电子监管存在问题;深入到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相关需求;开展预警分析,了解预警原因;
三是注重试点,推进工作开展。该局目前已在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试点,针对试点存在的问题,该局正在进行收集并着手进行处理。
到目前为止,该局已出台预警分析报告1份,发放调查问卷20余份,收集意见10余条,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工作正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