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15日讯(通讯员 陈建华 覃书寅 记者 苏莉)3月13日,泸溪县1489名公务员2014年度“德分”成绩单出炉,其中75个单位、49名公务员在德的考核中被扣分,13名公务员因“德分”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2名领导干部“德分”低于60分被免职。
为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泸溪县于2014年5月出台了公务员德的考核办法,着力加强对全县公务员“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考核。将 “四德”细化为会风会纪、学习纪律、爱岗敬业、安全出行、孝老爱亲等11项具体考核内容,范围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和“社交圈”,增强考核的操作性。
泸溪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等相关单位,定期对公务员工作、家庭、作风等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坚持常态考核,着力考准考实。纪检、组织部门设置举报电话、意见箱和全城视频监控,畅通群众对公务员德的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群众举报问题一经查实,既依据标准扣除相应“德分”,同时通过定期调取全城视频监控,查看干部是否存在闯红灯、超速行驶、乱扔乱倒等“违德”行为。同时,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等次分设5至50分的“德分”权重,对存在散布、传播对党和政府不满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参与非法集会或邪教组织的,一次性扣除50分。
该县建立完善德的考核惩处制度,突出考核实效性。以100分为基础,按倒扣分的方式对公务员的“德”进行打分,对“德分”在60至80分之间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是后备干部的取消科级后备干部资格,并通过书面通知、组织约谈等方式进行“临界”提醒;“德分”60分以下的,领导干部予以免职,一般公务员年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同时,将公务员“德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选拔任用、调整交流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按10%的比例与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相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