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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张非非 李铮)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包瑞玲建议,在贫困地区农村建立养老中心,为困难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集中提供养老服务,解决这部分群众的养老问题。
包瑞玲表示,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经过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努力,2014年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32万人,超额完成减贫目标。据调查,目前我国还有失能、半失能老人3700多万,其中80%以上在农村。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由于地方政府力量有限,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仍然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包瑞玲说,由于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老人缺乏养老经济来源,生存状况堪忧;普通养老院高昂的费用使得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农村失能老人无法企及;护理强度高,子女大多外出打工等原因,使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多数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
包瑞玲说,国家和政府除了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老人的权益,提高农村养老金水平,建立更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之外,还应该采取措施,对农村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进行集中养老。
包瑞玲建议,将贫困地区农村养老中心建设列入国家重点扶贫项目,建立专项资金,市县将农村养老中心建设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申请专项经费。养老中心的建设建议由县级人民政府主导,民政部门负责摸底,扶贫部门负责立项,乡镇负责项目实施与监管,以行政村或中心村为单位建设、运营和管理。养老中心的运营费用采取“集体筹一点、个人筹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乡镇要在民政和扶贫部门指导下在运营方面多下功夫,保障农村养老中心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