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张平到会听取意见 徐守盛杜家毫等参加审议
湖南日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蒙志军 唐婷)今天上午,湖南代表团在驻地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到会听取意见并讲话。
代表团团长徐守盛,副团长杜家毫、于来山、陈肇雄、谢勇参加审议。陈肇雄主持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李适时、龚建明、黄伯云、卓新平到会听取意见。
参加审议的还有:李江、张剑飞、赖明勇、康为民、游劝荣、赵永平等。
张平对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示完全赞成。他说,报告通篇贯穿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充分体现了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认真完成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报告政治站位高、工作总结实、目标要求明,是一个实事求是、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彰显民主、高扬法治的好报告。
张平说,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突出,主要体现在: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一批重要立法项目上取得新进展,通过立法推动和落实重大改革举措,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作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有力促进和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代表们的意见建议,更好地落实到各项工作当中去,把人大常委会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迈上新的台阶。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立法法是调整立法活动的法,与国家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密切相关,历来被认为是“小宪法”。连日来,湖南代表团代表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就《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展开热议。
徐守盛代表对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李建国副委员长所作的立法法修改的说明,表示完全拥护和赞成。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很有新意和特色。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凝心聚力、充分发挥创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报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体现了人大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制度自信,体现了“四个全面”的要求,很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报告充分肯定了湖南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严肃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工作,并提出了进一步汲取教训、整风肃纪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认真落实好。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发扬民主,依法严谨务实,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审议通过后,地方立法权将逐步扩大,部分立法权将下放到设区的市,这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和法治建设,既是重大机遇,也是重大考验。要认真开展研究,做好立法法修改通过后的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他还就加强地方立法人才队伍建设等提出建议。
康为民、秦希燕、赵丽莎、田儒斌等代表说,立法法颁布15年后,公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科学不科学、好不好用的问题。此次立法法修改,将从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审议等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增加法律通过前评估制度,完善授权立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和加强备案审查等方面,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开启了新形势下我国立法改革的序幕,必将对未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产生重大的影响。
黄志明、龙飞凤、罗祖亮、张苹英、刘德辉、张青娥等代表也纷纷发言,对立法法修改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