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星期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张德江]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制度自信,在坚持中完善,在实践中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一)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在人大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我们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要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4年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全面回顾中国近代以来政治制度的历史变革,深刻揭示了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召开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系统总结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来的重要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坚持实现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些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和纪念活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家倍受鼓舞、激励和鞭策,进一步增强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开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我们召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要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