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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记者 蒙志军
【观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镇化是解决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也是最大的内需所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信贷政策的支持。
【背景】近年来,为贯彻国家《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发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作用,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出台了“城镇化建设信贷政策”,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这是国有商业银行针对城镇化建设出台的首个综合性信贷政策。
在相关贷款细则中,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新型城镇化项目所在区域不同,信贷政策要求也不同。项目位于省级城市,对借款人资质要求较低;而项目位于县城,则要求较高。又如,近年来,许多人选择返乡投资置业,但根据国有商业银行的相关个人按揭贷款准入政策,以大型购物中心的商业、写字楼为主的项目,购买者不能向银行申请个人按揭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刘国忠建议,金融业在加大对新型城镇化支持的同时,要努力适应新形势,创新金融支持服务。要构建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在服务对象上“大小并举”,在注重大企业、大城市的同时,也注重小微企业、小城镇;在注重企业法人的同时,也重视自然人的融资需求。国有商业银行应放宽对县城新型城镇化项目的信贷管理要求,给予其与省会城市同等甚至更优的政策,把更多的金融资源输送到有需求的最基层,真正使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康稳定发展。
(湖南日报北京3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