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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治国要紧盯“防纠冤假错案”这个关键点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志勇、郏亦真 编辑:李艳华 2015-02-12 21: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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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李志勇、郏亦真)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日前下发《关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在刑事执行检察的各环节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2014年被曝光的呼格案、念斌案等一批冤假错案使“如何防纠冤假错案”成为人们检验司法公正、司法改革的一个首要问题,这也提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务必紧盯住“防纠冤假错案”这个关键点。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2014年,呼格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在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后终于得以昭雪,但有的人青春已逝,有的人更已经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些冤假错案被揭出,以及当事者及其家人那种旁观者无法体验到的痛苦和无奈,让人们对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国更添一份关注。

   防纠冤假错案首先要有制度的保证。专家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冤假错案,有刑侦、检察、法院等环节中的个人因素,有刑讯逼供惯用做法所致,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在观念和制度。在这次下发的意见中,共有14项举措,在刑事执行检察各环节防纠冤假错案。但也要认识到,做好防纠冤假错案工作,并不只是检察机关一家的责任,也不是这14项举措所能囊括的,必须建立健全整个司法体系的制度建设。

   例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变“以侦查为中心”,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

   同时,防纠冤假错案还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公检法司各单位在做到各自严格自律的同时又要做好相互间的监督、制约,共同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发生。而在公检法司这个系统之外,也要加强第三方对司法执行的监督。例如,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让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能够对审讯、判决进行有效监督。

   与纠正相比,更重要的是防止,作为执法者更要时刻绷紧法制这根弦,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杜绝刑讯逼供、人情案、金钱案、权力案等违法行为,防止抓错人、审错人、判错人、关错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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