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通讯员 铁晓迪 罗家欢 宁君旭 记者 刘怡斌 长沙报道
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到底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多大的推动作用?如果一定要用量化的指标来回答这个问题,或许只有经济学家通过周密的计算才能获得答案。
72岁的湖南农民刘湘勇有更加感性且质朴的认识,比如现在的农机补贴再也没有从前那么麻烦,他只需通过一个名叫“一站式”的阳光交易所,仅仅需7个步骤就能补贴购机。得益于此,一户农户的生产效率就能得到显著的提高。
该项惠农措施其实就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完成后衍生出的经济效益。2012年省检察院通过对76件农机补贴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系统分析后,提出了《预防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建议》,建议成为省农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各部门联合出台文件的指南,最终形成“湖南模式”上报至国务院。
“预防出生产力,抓预防也是抓发展。”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说,专业化、职能化是湖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始终不变的追求。
良好发展环境的“维护者”
“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为涟钢带了生机”。这是2014年初华菱涟钢集团写给省检察院的感谢信中的一段话。
2013年,娄底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华菱涟钢集团有限公司系列腐败案时,查案不忘预防,查案不忘服务,坚持事前沟通稳定人心,组织通报防止“空档”,工作通气保生产,既揪出了“蛀虫”,又提出了预防对策,堵漏建制,促进了生产,公司当年减少负债31.18亿元。
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2013年,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加大查办和预防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指示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部署开展了多项预防工作。
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重点项目专项预防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针对中储粮国有粮库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贴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全省性的预防调查活动。深入调查分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预防咨询、年度报告等工作,为党委政府治理腐败建言献策,帮助预防单位整章建制。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资源,运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国家工作人员,组织“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各种形式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与此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使检察机关成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维护者和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2014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开展预防调查367次,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406件,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共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611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1338次,受教育人数299467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8929次。全省检察机关有6件年度报告获评全国优秀年度报告,有3幅预防职务犯罪摄影作品在全国获奖,有2篇论文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预防理论文章。
同时,各地把“专业化、职能化”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向,不断增强和提高预防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2月,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的部署,省检察院预防处在综合反贪、反渎、公诉、控告、申诉等部门的意见后,形成了《湖南省2013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报告总结了2013年度我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系统地分析了我省职务犯罪发案状况及特点,对2014年职务犯罪的发案和查办趋势进行了预测,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等四点意见,并报省委、省政府、省人大主要领导。
该《报告》得到了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的肯定和批示,并批转至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要求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探索和改革。
打造惠农“湖南预防”模式
“以前下雨房子周围地面全是泥巴,现在雨再大,家里再看不到泥巴了”。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81岁的五保户杨奶奶笑容满面的告诉笔者。
株洲市住建局小城镇建设科胡屹威介绍,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株洲市自2010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以来,财政累计投入9500万元,22070户农村家庭受益。然而,少数基层干部将黑手伸向这些补助资金。攸县某村支书利用补贴对象对政策不了解,隐瞒补助实际数目,三次侵吞补助款1.3万元。株洲市检察机关在查处该案同时,专门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容易诱发职务犯罪、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开展了专门的预防调查,提出检察建议,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株洲市住建局专门下发通知,针对检察建议逐一排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了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用于补助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农户。
相对其他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来说,湖南省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数额虽然不大,但均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农村经济发展,关乎社会稳定,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比如,2009年涉案金额10万以下的77件,所占比例42.7%;2010年涉案金额10万以下为135件,所占比例53%;2011年涉案金额10万以下为91件,40.2%;2012年涉案金额10万以下为59件,所占比例为36.7%;2013年涉案金额10万以下为55件,所占比例为35%。
2014年上半年,由省检察院预防处撰写的《湖南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态势分析及防范对策》报告,得到了省委书记和省长批示,省委办公厅高度重视,多次咨询了解有关情况。《分析及对策》指出:2009年以来,湖南省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把资金投入规模大、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涉农惠民领域、项目、环节作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成绩。2009年至2013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95件1139人。
湖南省各级检察机关针对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案发特点和原因,积极推进侦防工作的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种惠民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土地整理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积累了一定经验。
比如,郴州资兴市检察院针对该市民政局职务犯罪系列案件进行系统分析,深入发案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帮助谋划创新管理,促成郴州市民政部门建立了“低保民主评议机制”和“低保数据化管理机制”。民主评议机制体现了民主公开,实现民主监督,有效防止了“关系低保”和“虚假低保”。城乡低保数据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将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数据对比、动态管理、数据上报、信息公开、部门监督等全部通过该系统完成。
在农机补贴领域创造了惠民资金补贴的湖南模式。“湖南模式”的具体做法是:农机部门搭建“一站式”阳光交易所,老百姓通过7个步骤实现补贴购机。(1)咨询了解政策;(2)看样机、确定机具规格型号,与供货方在限价内议价定价;(3)现场拍摄“人机一体”数码照片,连同购机人身份证和购机申请,上传购机管理系统;(4)交易所进行资格初审,签订购机补贴协议;(5)省、市农机局市场监管员网上审核购机补贴申请(协议),向供货方下达供货通知单;(6)购机户向供货方缴纳购机差价款,供货方出具发票;(7)购机户持供货通知单、购机补贴申请(协议)表、缴付购机差价款发票到供货处办理提货。这一做法确保农民购机阳光交易,切实防范了“虚假购机补贴”现象的发生。
探索创新“预防协作”机制
湖南省检察院立足服务央企发展,和中国水电八局共同发起建立跨七省(区)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结合查办省药监局原副局长刘桂生案件,联合省纪委召开全省药品监管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分析会,提出预防对策;结合对全省公安系统职务犯罪的分析,与省公安厅共同下发《关于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
2013年底,中国水电八局有限公司与湖南、云南、贵州、四川、江西、西藏、新疆七省(区)检察机关在湖南长沙召开跨省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会议达成了共识,形成了《中国水电八局与七省区检察机关建立跨省区防范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这标志着全国首个跨省区企检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这是检察机关推动预防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发展,为国有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一次有益实践,是对企检异地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的探索和创新。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沈涧,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永录,湖南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胡海鹰出席会议并讲话。
由于工程量大、覆盖面广、资金密集,水利水电系统领域的职务犯罪相对易发多发。为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重要工程的顺利进行,早从2010年开始,水电八局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建立联席制度,并成立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共同制订了《关于加强联系与配合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2014年,双方先后在水电八局承建的多项重点工程建设中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同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课题研究,取得了明显成效,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日趋繁重,水电八局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协商,并征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的同意和支持,邀请水电八局有二级单位及工程项目的湖南等七省区检察机关建立跨省预防职务犯罪联合协作机制,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有效防范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的奋斗目标。水电八局七个省区工地目前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案件。
侦防一体促“打防实效”
“将预防调查作为侦防一体的一条重要路径,在必要情况下,将其作为职务犯罪初查的特殊形式和深化查办案件效果的重要手段,更好的发挥其独特功能”,省检察院预防处负责人说。
针对重大案件,湖南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与侦查工作同步开展预防。省检察院预防部门结合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查办,抽调娄底、株洲等5个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力量,提前介入侦查环节了解案情,同步开展预防,于2014年底,形成了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分析报告。
2007年至2012年,衡阳市共获得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亿余元,其中因政策执行中审核不严、监管不力等原因,被虚报冒领奖励资金4267万余元,对衡阳市这一老工业基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节能减排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如衡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谭银山收受虚假申报人顺成造纸厂(系应关停企业)老板付文军贿赂达33万元;耒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减排中心主任刘洪光自2009年至2011年在申报过程中3次收受申报人贿赂共计36万元;常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肖功衔在监管和发放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专项奖励过程中1次收受贿赂10万元;衡阳市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原科长徐靖先后按奖励资金15%至18%的比例收受14家申报企业和老板贿赂386万元。此外,为掩盖向申报企业索取和收受贿赂款项,犯罪嫌疑人徐靖还授意其亲属注册成立长沙浩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浩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申报企业签订“咨询协议”,按10%到20%比例收取“咨询费”。
2013年,衡阳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查办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背后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诈骗等犯罪案件23件32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91万元。
2014年上半年,省检察院结合衡阳市院开展的查办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背后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对该市近5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对衡阳市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背后渎职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分析》报告,经省院领导批示后上报省委、省政府,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高度重视,于6月28日作出了重要批示,游劝荣检察长认真落实杜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乘胜追击,推及其他市州和其他领域”。
7月24日,省检察院渎侦局全文转发了该调研报告,并要求全省各市州院渎侦局“认真学习衡阳开展专项工作的办案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举一反三,通过依法办案,确保中央专项资金安全,切实提高全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在查处上述案件过程中,湖南节能评价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省院肯定和表扬。湖南节能评价技术研究中心特致信游劝荣检察长,对省院预防处的同志高度负责精神、政策水平、工作艺术,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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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大篷车”送法下乡显奇效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央和各级政府对“三农”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安排下拨的涉农资金增多,随之而来发生的涉农职务犯罪也呈上升之势。
据统计,2010年以来,涟源市检察院共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1件42人,其中镇(乡)、村两级干部35人,占总人数的83%,他们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吞、截留各种涉农款项,导致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这不仅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三农”政策的落实,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加剧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态势,成为诱发群众上访的导火线,一直困扰着各级党委政府。
对此,涟源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采取“六个一”的模式,即“看一个警示教育展、观一部警示教育片、听一堂预防教育课、开一个专题座谈会、交一份廉政承诺书、完善一项廉政勤政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从思想上教育基层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督促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今年初,针对全市基层法治薄弱,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宣传不及“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志泽组织党组多次研究,反复修改方案,决定把关口前移,检力下沉,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法制教育,决定与市纪委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组织专业“法制大篷车”送法下乡、送法上门。今年3月至11月底,在全市21个乡镇(办事处)全方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营造基层良好的勤政廉政氛围,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进而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大局,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进一步预防和遏制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发生。
“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涟源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将“乡村行”活动纳入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市委书记曾益民率先垂范,全力推动,4次亲自参与活动,不但为涟源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而且为推动检察机关纵深发展社会化预防打造了绿色通道。
该市金石镇党委书记钟智军激动地说:这次“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很合我们基层党委政府的意愿,希望多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活动,经常为农村党员干部敲敲警钟,既是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也是为农民群众谋取福利啊!
“乡村行”活动从开始筹划到圆满结束,历时8个多月,行程1200余公里,开展法制宣讲20余场,全市包括经开区在内的21个乡镇5000余名基层干部接受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超过20万群众到现场或通过“涟源检察微信”等宣传平台间接参与活动,有效推进了基层组织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腐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了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在社会各界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打造了检察工作品牌,营造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乡村行活动“六个一”的模式,涟源市检察院在全市21个乡镇、办事处、经开区建立了检察联络员制度,在300多个行政村均设立了检察联络员,联络员由各村推举德高望重、有威信、责任感强或者法律水平较高的党员代表担任。
“乡村行”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据统计,在活动期间,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共收到基层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线索25条。如“乡村行”活动在安平镇开展后,一村民就向纪委部门实名举报该村的一名村干部携公款外逃,几天后市纪委根据相关线索在外地将嫌疑人抓获归案。6月底,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也根据群众的举报,对白马镇一涉农领域的乡镇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一事立案侦查。
从“预防岗位”走来的“法治人物”
“我的生命里有我至爱的家人,有我一生孜孜追求的检察事业,他们是我生命的全部,也许有一天我突然走了,我也要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王文辉病后在工作笔记本上写下的勉励自己的话。
在“2013年度CCTV中国(湖南)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龙山县检察院干警王文辉成功当选,成为湖南省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者。
2014年10月10日,龙山县检察院干警王文辉参加了由湖南日报报业集团、三湘华声全媒体承办的“2013年度CCTV中国(湖南)法治人物”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在典礼上,省检察院领导为王文辉颁发了2013年度CCTV中国法治人物湖南十佳奖杯及荣誉证书,典礼结束后,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接见了王文辉。
王文辉时任龙山县检察院预防科科长,一名普通检察官,却始终用玩强与信念诉说着自己1400多个日日夜夜与病魔抗争的矢志不移,用忠诚与热爱书写着自己18年来从事检察工作的不悔青春,接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后,走街串巷、上山下乡成了他工作的常态。为了对农村合作医疗领域开展预防调查,他深入7个重点乡镇30余多村组100多户农户,徒步翻越十几座海拔1000米以上的大山,行程500余里,挨家挨户访问,写出了一份上万字的调查报告,并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随之,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的管理、报销等制度出台并得到顺利推行。
2014年6月25日,从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传来喜讯:杨善平成功当选“2013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有着30多年基层检察工作的杨善平,一直秉持着忠于职守、廉洁为民理念,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书写了一名普通检察官的法治梦。他负责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3年得到了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2次批示,被《人民日报》内参转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肯定。2014年4月24日,安乡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
“预防就是生产力,抓预防就是抓发展”的预防理念深深地刻在杨善平的脑海里,他干一行,专一行,爱一行,1年时间,就将安乡预防工作彻底打了翻身仗,从常德市末尾一跃成为全市第一。2008年,年过半百的杨善平接手预防工作,深入基层3个月,大量走访调研,了解县情,访查民情,最后确定将国土局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作为专项预防工作开展的试验点。经过一年的努力,安乡预防工作在全市综合考核排名中名列前茅,与安乡县国土局联合开展的土地整理工程预防调查项目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预防项目荣誉称号。这是安乡预防工作摘回的第一枚奖牌。
安乡县逐步打造出县委统一领导、检察监督主导、行政全面监管、群众有效参与的“四位一体”预防模式,连续10年保持土地领域职务犯罪零举报、零发案纪录。安乡县土地整理项目全部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优秀工程,受到国土资源部通报表彰,并被国土资源部确立为国家土地整理项目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