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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先行先试“新四条”推动“万众创新”新局面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赵成锋 编辑:谢瑞仁 2015-01-07 11: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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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2014年12月29日,科技部就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专门召开国家高新区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中关村政策推广,进一步推进国家高新区改革发展。
  
  园区:创新驱动下的沃土
  
  “不仅与天资禀赋、产业结构有关系,也跟创新环境,甚至创新文化有关系”,这是万钢在2013年10月11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对湖南省申请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充分肯定。正如所言,国务院政策的迅速落地,与长株潭三个高新区牵头营造的“自主创新湖南现象”有着深远的关系。
  
  湘潭高新区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战略,连续10年来,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都达到30%以上,2014在全国114家国家高新区中综合排名第54位,全球第一台5兆瓦永磁直驱海上风力发电机、第一台230吨大型矿用电动轮自卸车、从神五到神十航天飞船上的特种电缆等100多个中国第一在高新区智造。全区共有1个院士工作站、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8家省级企业技术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博士后工作站。集聚了60多位科技骨干人才,承担了国家“863”计划项目16项,承担国家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项目121个,拥有高新技术企业74家,占全市总量的47%。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湘潭高新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奖励办法》、《湘潭高新区产学研合作工作方案(试行)》,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3所高校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并创新推动了“无缝对接模式”产学研合作模式。
  
  政策:多项利好加温自主创新示范区
  
  去年12月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把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同时,在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实施中关村的4项先行先试政策,即“新四条”。这4项新政策包括,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
  
  解读:中小企业将获得更多支持
  
  “新四条”试点政策提出,将五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纳入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即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现行税法规定,一般享受此优惠的,只限于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或“五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而新政策将“五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纳入优惠范畴,主要是解决高校院所和企业将科技成果以“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方式转让和投资入股,无法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技术转让的支持力度。
  
  “新四条”中还规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可五年内分期缴纳。这主要是解决转增股本可能出现股东所得股份较多、应纳税额较高、一次性纳税困难的问题,从而支持企业发展。
  
  创业投资对培育和发展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至关重要。而现行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适用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新四条”试点政策规定,对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给予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目前有限合伙为美英等发达国家创业投资企业普遍采用的组织形式,也越来越多地被国内创业投资企业采用。给予其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壮大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规模,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
  
  高新区科技局局长贺树峰表示,长株潭三市高新区抱团建立国家自主创新园区,有望打破行政体制的束缚,在共性技术攻关、联建区域公共服务平台、人才资源和产业资本等方面获得协同发展效益,这有助于湘潭市新能源装备、先进矿山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创新发展。下一步高新区将结合园区实际,尽快推出政策实施细则,将利好政策一条条兑现,推动湘潭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相关资料: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中国国家科学技术部指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2009年3月,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09年12月,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1年3月,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4年6月,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四个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是十八大后第一个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4年10月,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六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中国首个以城市群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4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复天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近5年,长株潭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6%以上,带动全省年均增速达到33.6%,位居全国第一。长沙高新区是全球重要的工程机械制造基地,株洲高新区是全国最大的电力机车研发生产基地,湘潭高新区是我国现代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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