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长沙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禁越范围越标准收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暄 盛惠宁 梁俊 编辑:杨洁 2014-12-25 08:59:43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讯(记者 陈暄 通讯员 盛惠宁 梁俊)昨日,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8月以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深化长沙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运行、加强监督,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这次公布的收费项目共计73大项123小项,涵盖了长沙市本级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收费20元/证;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5元/证;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驾驶证科目一考试费50元/人·次,科目二考试费200元/人·次,科目三考试费260元/人·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350-600元/人·月、住宿费180-260元/人·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费26元/人·次、六级考试费28元/人·次;研究生考试报名费180元/生;初级职称申报费125元/人等。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都不能超越这次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市民如果遭遇乱收费问题可向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同时,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公布将实施动态管理,如国家、省政府有新的清费减负政策出台,将及时予以公布。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