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共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在长沙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表示要加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全面小康建设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法治建设,做到改革与法治统筹兼顾、齐抓共促,共同推进全面小康建设。
毋庸置疑,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湖湘儿女的共同梦想,分类指导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一年多来,湖南的全面小康水平已经在整体上有了较大提升,各县市区竞相发展势头强劲,共建全面小康氛围日益浓厚,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此同时,人均指标偏低、结构仍然不优、创新驱动不够、发展不协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毫无疑问地成为了制约小康湖南实现的拦路虎。
在如此大形势下,湖南该怎么办?事实上,在此次省委扩大会议上就已经有了答案,即改革与法治统筹兼顾、齐抓共促。先拿改革来说,就是“马上改革,马上有喜”,湖南要想实现“小康湖南”就必须通过改革激发活力、增添动力,要想实现促转型、调结构、稳增长归根到底也要靠全面深化改革来发力,这也都已成为了潇湘人民的共识。如今要做的,就是全力推进改革这艘大船。
再来看法治,其已成现代社会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实现湖南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也都离不开法治作保障,湖南主政者徐守盛就曾多次强调要用法治思维、法治体制、法治程序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发展。因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需要法律来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来平衡各种利益关系。若能把法治融入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制约发展的问题,就必能为小康湖南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最为重要的就是,在时下的中国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政治体制改革,法治都是必须要系统建立的,“于法有据”甚至已经成为了改革发展的原则与共识。更何况湖南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其也只有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才能确保改革不走样。徐守盛就曾明确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体制、法治程序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发展、促进改革、保障民生。”若能实现,就必会形成合力,推动小康湖南步伐。
实际上,湖南一直都将改革与法治放在全局中考虑,深化改革、完善法治也已经成了三湘民众的共识。在湖南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潇湘儿女更应不断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的指引下运用法治的方式推进改革进程。霸蛮的湖湘人民自古就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如若真能以改革与法治为抓手,不断破解发展道路上遇到的各种难题,则小康湖南就将指日可待。
文/王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