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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夯实法治湖南底色

来源:红网 作者:宋阳 编辑:刘艳秋 2014-12-07 17: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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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语有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也已成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湖南省启动系列宣传活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出席启动仪式,强调要以国家宪法日为新的历史起点,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把法治湖南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无形中有助于以国家宪法日夯实法治湖南底色。
  
  首先来说,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培育全社会的法治信仰,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注入思想动力,而这也是法治湖南的应有之义。这是因为,在国家宪法日期间,通过组织法官检察官集体宣誓、专家律师上节目谈法、高校特别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无形中能够拉近干部群众与法律法规之间的距离,让潇湘民众发自内心拥护法律、出自真诚信仰法律、源自自觉维护法律。
  
  当然,法治的精髓不仅在于其精神美丽,更在于其能否真正得到实施。而宪法的精髓也就不能只落在“根本大法”名义上,理应贯彻到实践中来,使其成为民众的一种信仰、一种习惯、一种遵循。而今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其本身也就是一种推动宪法实施的体现。湖南通过在国家宪法日举行一系列活动,深入宣传宪法精神,更将法律的实施落到了实处,让法治湖南的实现有了更充足底气。
  
  事实上,法治湖南自始至终都不能少了民众参与。因为民众参与本身就是直接民主的表现,也是依法治省的当然要求。而湖南在国家宪法日组织召开的多种活动,桩桩件件也都是围绕着民众而展开。有着民众的积极参与,不仅有助于其理性地表达自身的合理诉求,也有利于集中智慧,减少失误,改善政府管理,形成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最终推动湖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而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就标志着依宪治国迈出了崭新一步。在宪法日活动中徐守盛明确强调,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不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按照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求,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桩桩件件都有助于将法治湖南大船推向更深的港湾。
  
  再往前看,近年来湖南着力推进依法治省,不仅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更通过“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推选”等一系列活动实实在在地推动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入脑入心,使法治湖南获得了更为广泛的社会支持。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相信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湖南着力拓展法治建设内生动力,在不久将来法治中国的精神实质必然会在湖湘大地扎根挂果。
  
  文/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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