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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12月4日讯(通讯员 马励 罗倩妮)“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14年12月4日9点,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在国旗前庄严宣誓。
干警们将《宪法》单行本放在胸前,右手握拳,立下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而努力奋斗的誓言。在首个宪法日宣誓,体现了宪法权威,也表明了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使命。
宣誓结束后,检察长刘新文强调,全体干警要始终保持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忠实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推进法治建设而努力奋斗作为检察干警矢志不渝的目标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