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会议决定,在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4项先行先试政策,包括:一是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三是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四是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
本报讯(记者 陈焕明)去年6月6日,湖南正式提出依托长株潭国家高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部与湖南省政府在今年8月向国务院提交了申请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9月16日,相关部委全部会签完毕,并正式呈报国务院待批。
长株潭三市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长株潭三市以占全省1/7的面积、1/3的人口,集聚了全省70%以上的科研机构、70%以上的创业创新平台、6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创造了全省70%的科技成果,实现全省60%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被称为“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近5年,长株潭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6%以上,带动全省年均增速达到33.6%,位居全国第一。
长沙高新区是全球重要的工程机械生产基地,拥有中联、三一等世界级企业。株洲高新区是全国最大的电力机车研发生产基地、国家级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株洲轨道交通产业集群被列为全国首批十大创新型产业集群之一。湘潭高新区拥有涵盖矿山、港口等领域的先进矿山装备产业体系。
相关链接
现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1.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09年3月)
2.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09年12月)
3.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1年3月)
4.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4年5月)
5.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