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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免征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阳倩 周湘云 编辑:刘飞越 2014-12-03 09:38:4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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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日讯(欧阳倩 周湘云)今天,长沙市芙蓉区公布《芙蓉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基金项目清理意见》,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免征由芙蓉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的11项收费,直接减轻区内企业和群众负担,力争打造行政性收费“无费区”。

  免收的11项收费项目分别为:婚姻登记证件工本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医疗机构校验费、医疗机构设置评审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农机收费、动物防疫收费、监测检验费(机构)、财政票据工本费。

  据悉,芙蓉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8项,此次凡涉及由政府提供普遍性公共服务的收费项目、区级财政可以承担的部分补偿非普遍性公共服务成本的收费,均予以免征。仅保留了7项确需保留的补偿非普遍性公共服务成本收费,如社会抚养费、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等。

  经精简,芙蓉区行政审批事项由249项精简为53项,精简率为 79%,精简后,芙蓉区成为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数量最少的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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