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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三湘大地的“战斗堡垒”建设得更坚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2014-11-27 1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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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专题:决不能输在新的起跑线上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围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完善民主集中制、强化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功能这三个重点,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部署和实施了6个方面、22项具体改革任务。通过一年的努力,党的建设制度创新的威力正在各级党组织中进一步显现,全省党的建设越来越呈现出活力迸发、面貌一新的可喜局面。
  
  树导向,让群众认可的好干部更加“吃香”
  
  选好用好干部是党的事业成功的保障。为此,省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针对过来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的决定》,通过实施一系列用人制度的改革,把更多讲大局、敢担当、有本事、肯吃苦的好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
  
  ——优化考评,完善识别好干部的“天平”。好干部仅靠领导个人来识别是不够的,让制度成为识别好干部的“伯乐”才是长久之道。为此,我省积极探索新方式,努力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出好“考题”。坚持“考德”与“考绩”并重,着力解决“重绩不重德”的问题。考德,就是坚持以德为先,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重点考核干部的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质,考核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考绩,就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二是选好“考官”。坚持“组织考”与“群众考”并重,着力解决“唯上不唯下”的问题。加大群众评价在考评体系中的权重,采取满意度系数方法,形成群众对干部评价的综合指数,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全过程。三是改进“考法”。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并重,着力解决“看票不看人”的问题。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全面小康考核、专项考核和公务员考核的作用,有效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巡视、审计等各部门考核成果,进行综合分析。通过优化考评,确保把人看准,为用人提供依据。
  
  ——创新机制,规范选拔好干部的“路径”。选拔干部关键是要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选人导向。为此,我省着力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一是规范动议环节,不搞“临时提名”。坚持按需选人,明确动议的主体和程序,规范动议具体内容,形成书面材料,确保动议记录完整、有据可查。二是完善竞争选拔,不搞“凡提必竞”。改进选拔程序和考试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重点检测干部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适岗程度,让干得好的干部“考得好”。三是改进推荐办法,不搞“一荐就用”。结合届中考察、年度考核等工作,非定向民主推荐优秀干部,动态掌握近期可使用的干部名单,改变“不提拔就不推荐”的做法。通过用好机制选拔好干部,拓宽了选人的渠道和视野,给了优秀干部以充分施展的的舞台。
  
  ——严格要求,改良培养好干部的“土壤”。好干部重在培养,从严要求的“好环境”是好干部成长的沃土。为此,我省注重从三个方面来加大好干部的培养力度。一是坚持教育为先。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开展“送党旗党微、送党教读物、送电教设备”三下乡活动,举办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班445期,依托电大累计培训村干部6万多名,组织5800多名社区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培训。二是坚持实践为上。以党性锻炼、能力培养、实践教育为重点,开展“机关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活动和干部“上派下挂”活动,组织1800多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到示范村和社区跟班学习。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全省2.1多万个机关事业单位联系帮扶2.4万个村、2356个社区、6064家企业,帮助困难群众42.3万名,筹集困难企业发展资金20.76亿元。三是坚持管理为重。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诫勉谈话、询问和函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管理制度,形成带头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通过严格要求,进一步形成了心齐气顺的干事创业环境。
  
  明规则,让民主集中制真正“落地”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前些年,我省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总体是好的,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贯彻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家长制”、“一言堂”、“借集体集中之名,行少数人集中之实”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推动民主集中制真正“落地”,我省把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点,出台并实施《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对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行规范,提出了明确的改革举措。
  
  ——划“边界”,规定决策范围。通过民主集中制实现科学决策,要求我们首先把握权力行使的中心和边界,避免决策的越位和缺位,努力把该纳入的决策事项决策好,而不能大包全揽。为此,我省根据中央精神,将“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事项,进一步细化和拓展为贯彻上级精神、改革发展、党的建设、民生工程、社会稳定等五个方面,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决策中做到“五个围绕”:一是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部署来决策;二是围绕“五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问题来决策;三是围绕党的建设特别是干部管理以及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来决策;四是围绕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来决策;五是围绕关系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问题来决策。这“五个围绕”,划清了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权力界限,有效解决了“决策什么”的问题。
  
  ——定“路子”,规范决策程序。程序是决策的路径,是实现科学决策的保障。违反程序的决策,是既不民主也不集中的决策。为了用程序保证科学决策,我省对领导班子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会前准备。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必须经过“提出议题、调研论证、拟订方案、会前酝酿和会议通知”等5个步骤,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二是规范会中决策。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末位表态”、“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等2个步骤,防止“书记定了调,成员围着转”的现象。三是规范会后实施。切实遵循“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调整完善”等3个步骤,防止决策“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现象。同时,要求集体决策不得以文件圈阅、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这“三个规范”明确了权力运行的轨道,有效解决了“按什么程序决策”问题。
  
  ——扎“笼子”,完善决策制度。正确行使决策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此,我省注意建立健全决策的的配套制度,着力推出了“五项制度”:一是重大决策调研和咨询论证制度,要求对重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进行调查研究。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省规定每年走基层的时间,省级干部30天、市级干部60天、县级干部90天以上。二是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对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开展风险评估,预测风险系数,制定应对预案。三是决策全程纪实制度,要求对决策过程中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发言内容、表决意见等全部如实记录。四是决策事项督办制度,要求对研究决定的事项,明确专人和专门机构进行跟踪督办。五是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对违反原则和议事规则,或者程序合法但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这“五项制度”强化了对权力的约束力,有效解决了“靠什么来保障决策”的问题。
  
  定规划,让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更“到家”
  
  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是改革党的建设制度的重要内容。我省出台《2014—2020年湖南省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提出按照“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适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服务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六有”目标,紧扣“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主题,努力把我省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具有更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先锋队和桥头堡。
  
  ——构建“全覆盖”的服务组织体系。健全服务组织体系是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基础。为此,我省提出“凡有群众的地方,都有党的组织、都有党组织的服务”的要求,积极推动组织体系的全覆盖。一是努力把组织健全。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范围,重点是健全农村、街道社区、国有企业、高校与中小学校、事业单位的服务组织体系。针对过去非公企业和社科类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薄弱问题,我省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应建尽建。二是努力把班子配强。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今年以来,全省共调整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书记1019名,选派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4024名,帮助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育产业。三是努力把阵地建好。2013年以来,省财政新增2.1亿元用于基层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转经费,全省共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426处,社区服务用房424处。同时,推行区域化党建,合理划分服务网格,组建网格服务团队,积极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拓宽党建工作网络阵地。
  
  ——构建“全领域”的服务运行体系。健全服务运行体系是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关键。为此,我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对8个不同领域的党组织提出了不同的服务运行要求:丰富农村党组织服务载体;拓宽街道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渠道;在国有企业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四强四优”创建活动和党员责任区、示范岗、承诺践诺、劳动竞赛等活动;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创新高校与中小学校党组织服务方式;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等活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服务。今年,我省大力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省、市、县机关单位56.2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90.7万个;全省各地组建志愿服务团队8254个,参与志愿服务党员29.8万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6万次,服务群众56.2万人次。
  
  ——构建“全方位”的经费保障体系。健全服务经费保障体系是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支撑。为此,我省注重多管齐下,不断构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经费保障体系。一是加大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力度。将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提高到村均6万元,村级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持的基本保障标准按照村人口规模分类分档确定。截至2014年8月,全省村年均工作经费已达到7.6万元,比教育实践活动前增加2.6万元。二是加大社区运转保障力度。今年,省财政安排4702万元加强社区经费保障,确保县市城区社区工作经费达到15万元以上,市州中心社区达到20万元以上。目前,全省社区年均工作经费已达到18.61万元。三是加大非公有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费支持力度。2013年,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留存党费分别按40%、20%、40%的比例下拔专项经费,按照每名党员补助100元的标准,补助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经费691万元。从省管党费中安排35万元,补助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带来了强劲动力,三湘大地17万个基层党组织和384万名党员在改革中呈现出更加积极有为的精神风貌。我们相信,随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三湘大地的“战斗堡垒”将更加坚强,全省各级党组织将靠“自身硬”凝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创造出无愧于三湘人民的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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