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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11月19日消息(记者夏艺瑄)根据舟山市物价局、舟山市交通委发布的通知,从11月19日零时起,舟山市出租车停止征收1块钱的汽车燃油附加费,市民每次打车将少掏1元钱。
昨日,市物价局下发通知,目前舟山市93号汽油零售价已降低于7.02元/升,且持续了一个月。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11月19日起对舟山市区出租汽车停收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根据舟山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下发的《关于完善舟山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舟价发[2010]44号)和《关于调整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燃油代表品及基期价格的通知》(舟价发[2011]15号)中规定,以2008年6月20日市区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6.02元/升为基数,每升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累计上调达到1元及其相应倍数并持续一个月时,可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及其相应倍数,反之则相应降低或停收燃油附加费。
10月18日,舟山市93号汽油从原先的每升7.18元下降至6.94元。此后在本月1日、15日,93号汽油价格又两度下调。到今天,93号汽油的价格已连续1个月低于7.02元/升。
据悉,舟山市区出租车从2011年3月21起实施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向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从今日起将全面取消。
目前,舟山市交通主管部门将督促各客运出租企业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营运中要规范服务、明码标价;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严格执行价格规定、仍违规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行为严厉处罚。同时也希望乘客对驾驶员进行监督,要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发现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规范收费、不规范营运行为,保留好证据,并及时拨打交12328或96520举报投诉,执法部门将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