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益阳桃花江竹海事故致游客牙齿脱落十多颗,竹海不赔偿
红网益阳11月10日讯(记者 姚冶)邓小花拿着“重伤二级”的鉴定报告,心情焦虑。10月21日,她被一棵横在景区门口的竹子撞到脸部,共造成19颗牙齿脱落或受伤,右眼睑外伤。因为索赔困难,伤者家属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怒斥湖南益阳桃花江竹海景区不作为。
不过,当事众方都在喊冤。11月10日,记者经过实地走访,发现案情正如接手案件调查的桃江县森林公安局法制办主任夏伏军所说,“真的很麻烦”。
伤者:一直拖,治疗费谁付?
2014年10月21日,桃江居民邓小花与朋友约好前往桃花江竹海景区烧烤。早上8时许,她与朋友骑着电动车,谈笑着一前一后驶向景区大门。
拐弯后,竹海景区售票处就在一处斜坡上方。这时,她注意到站在路边的景区安保在向她摆手。还没来得及疑惑,她就眼见着一根横在路中间的竹子向她迎面“抽”来。
邓小花被一棵碗口粗的竹子扫到脸部,满口鲜血地摔倒在地。在场的同伴和景区安保慌了神。
“真的好痛!”邓小花边回忆当时的情景,边解开一直蒙在嘴部的口罩。那次事故,共造成她9颗牙齿外伤性脱落,10颗牙齿外伤性松动,其中5处牙龈撕裂。虽然现在出血点已经止住,但她空洞的口腔还是显得瘆人。
“才31岁,连正常吃饭都不行了。”“出事时不见人,后来交了2千元,就再也不见踪影。”“说在处理,都是鬼话!”对于并不富裕的邓家人来说,治疗费用无疑是昂贵的。而事情的发展,也让伤者及家属心情激愤。
景区:游客没进门,出事能怪我?
对于赔偿,景区也有话说。
现年31岁的邓小花,是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谷山村人。按照桃花江竹海景区的门票政策,当地村民可以免票游览景区。
“当时那个景区负责人就说了:第一,受伤的地方还没有进景区(指在售票处外),不归他们管;第二,她没有买门票。”邓小花的家属邓春花愤愤地说,“免票是景区的政策规定,免票的就不是游客?!”
事发当天,邓小花是在上午8点多被朋友送往桃江县人民医院的,除报警外,景区工作人员当时并未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当晚21时,桃花江竹海景区负责人柏某同桃江县旅游局局长王棋洪、桃江县森林公安局法制办主任夏伏军一起来到了医院。
据邓春花所说,柏某是在王棋洪的劝说下,才与随从一起“凑”了2000元医疗费,交给伤者家属。“之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
但夏伏军则表示,当时柏某曾答应对事故承担部分责任。
11月10日,记者曾多次试图联系上景区负责人柏某,但结果均是无人接听或关机。
祸起:谁把伤人凶器横在路中?
当时,惹祸的竹子就横在景区售票口外。“架竹子的莫老头就站在附近。”目击者莫大妈在附近的餐馆工作。她说,一个多月内,莫老头已经是第4次拿竹子在景区门口堵路了。
桃花江竹海景区门口的马路中央,用白漆涂抹的“竹海占我土地”字样仍然清晰可见。部分字迹曾被黑漆掩盖,但又被人再次写上。
目击者口中的“莫老头”74岁,全名莫石全,当地崆峒村村民。“他架竹子的地方,就是他家以前的所在地。因为拆迁款的事情,他从今年10月开始拦竹堵路。”莫石全的邻居说,“实际上,拆迁款已经在5年前下放了,但不知为何没有发到他手上。”
这一说法得到了夏伏军的证实。11月6日,莫石全因过失致人重伤,已被处以为期7天的刑事拘留。
后续:立案审判后或采取应急措施
纠纷依然调而未解。实际上,10月27日,桃江县森林公安局经过调查出具了一份责任划分报告。报告显示,在该案件中,肇事人莫石全应承担60%责任,景区承担30%责任,伤者承担10%责任。
对此,伤者及家属表示不能接受。莫石全年事已高,家境贫寒,并无充足的赔偿能力。而此时,一则名为《桃花江竹海景区旅游开发项目发布》的通知,更让邓小花的家人如坐针毡。因为这证明,桃花江县政府即将回购桃花江竹海风景区,这一切让索赔更加难上加难。
不过,王棋洪表示,只要司法机关有所判决,赔偿款的执行与景区回购并无关联。
目前,桃江县森林公安局已经对莫石全提起诉讼。随着邓小花伤情鉴定的出示,该案件已由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
当地旅游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诺,虽然落实后续工作“还有些压力”,但必要时县政府会采取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急措施,将伤者的医疗款落实到位,维护村民、景区各方的合法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