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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开启法治经济新时代

来源:人民网 作者:张燚 编辑:刘仁军 2014-10-31 09: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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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0月30日电(张燚)依法治国,中国的社会生态将迎来新的秩序,面临下行压力与转型难题的中国经济也将迎来新的法治时代。被称为依法治国“升级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10月28日对外公布。

  《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

  在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院长刘元春看来,四中全会法治经济的概念意义重大,一是从根本上揭开了我国经济治理结构现代化的序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市场基本信心将得到提振;二是“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对政府行为进行了界定,通过对经济主体治理结构的规范、市场秩序的厘清,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为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

  西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业务总监许维鸿表示,在经济领域,四中全会的决定尤其为混合所有制的成功提供了法律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改革重点。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在推行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如何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难点。而现有法律体系还不能完全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同等权利,不能完全保证各种所有制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法律环境亟需完善。

  许维鸿强调,依法治国更重要的意义是为民营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给民营资本吃了一颗“定心丸”。如果在出现纠纷时,民营资本得不到公平的法律保障,利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护,它们就不愿意参与改革。

  法治是一切社会秩序的基础,宪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刘元春表示,法治经济在十六大时就曾作为发展目标提出,但是界定经济改革必须要依靠法治来推进还是第一次。本次会议加强宪法的实施更是表明了国家依法治国的的坚定决心,也是本次会议的新亮点。过去虽然也强调法律的保障作用,但市场还是以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出发点,任意性较强。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理念,全面梳理了市场交换主体、交换秩序、交换规则和规范,进一步释放了市场空间和改革红利,明确了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同时,加强立法、执法、司法队伍的建设,稳步推进法治政府的建立,内涵更加丰富、层次也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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