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绥宁县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

来源:红网 作者:向云峰 通讯员 刘长妹 编辑:高芹 2014-09-03 09:40:57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绥宁站9月3日讯(分站记者 向云峰 通讯员 刘长妹)“多亏政府救助,我家才能渡过难关!”9月2日,面对上门回访的民政干部,绥宁县关峡苗族乡芷田村村民苏补连感激地说。去年她的丈夫不幸去世,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两个小孩也将面临辍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地民政部门为她家办理了低保手续,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绥宁县坚持民生优先保障理念,做到民生建设不减速、增进福祉不降格,不断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新型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覆盖。绥宁县通过开展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慈善捐赠活动,倡导扶危济困,筹集慈善资金,广泛开展助医、助学、助老、助灾、助孤、助残等慈善救助活动,扩大救助资金的来源和渠道,实施分层分类救助,使各类救助政策之间“无缝衔接”。
  
  绥宁县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现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全覆盖。全县共有12083户22909名困难群众被纳入低保范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和104元,1至8月发放保障金2187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实现五保对象生活供养全覆盖。全县有农村五保对象1470人,其中集中供养的406人,安排在16所乡镇敬老院里生活,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600元和2640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弱势群体医疗保障全覆盖。绥宁县通过严格操作程序,规范审批手续,保证了医疗救助的准确发放。1至7月全县有935名城乡困难群众被纳入医疗救助范畴。目前已实施医疗救助209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89万元。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由过去的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发放,4至7月共发放临时救助金44.8万元。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实现孤儿生活救助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全县176名孤儿全部落实供养政策,发放孤儿保障金33万元。落实高龄补贴政策,1至6月为450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4.9万元。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