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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开始发放 最低标准每人每月50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编辑:王娉娉 2014-09-02 08: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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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日讯(记者 沙兆华)今天,记者从全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会议上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标志着我省又一重大“惠民政策”落地。

  根据《实施办法》,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今年5月1日起发放,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首批资金将在明年1月底前发放到位。

  由于我省目前残疾人证办理尚未全面覆盖,因此,护理补贴也随着残疾人证申请的时间不同,发放时间也不同,2014年4月30日前申领重度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在2015年5月1日前申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并获批准的,从2014年5月1日起计发;2014年5月1日后申请重度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其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申报批准之日的下月计发。为了保证护理补贴公平发放,我省确定每年5月底前,将对重度残疾人补贴对象进行重新审核。

  据悉,《实施办法》具有覆盖面广、资金渠道有保障、优惠政策相叠加的特点,在政策层面上极大地惠及重度残疾人,确保重度残疾人的利益。《实施办法》对享受人群没有附加其他条件,凡是重度残疾人均可纳入补贴范围。《实施办法》中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纳入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并规定:“已经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的市州和县市区,要将两项制度叠加实施”。

  据我省残疾人办证系统显示,截至8月31日,全省已经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约有49万,以该人数计算,每年省、市、县财政将补贴近2.94亿元。省残联理事长肖红林表示:这一“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将有效帮助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缓解现实和长远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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