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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柴上飞机烧到法治软肋

来源:红网 作者:刘勋 编辑:夏熊飞 2014-09-02 00:03:1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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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晚,从成都飞往北京的联合航空KN5216次班机上,竟有乘客在飞机加油以及飞行过程中吸烟。飞机到京后,当其他乘客向机组成员讨要说法时,机长与乘客发生冲突。昨天上午,多名乘客滞留在北京南苑机场,要求航空公司给个说法。(9月1日《成都商报》)
  
  2014年在世界各国飞行安全事故迭出的现实面前,很多乘客对飞行安全的重视无疑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谁都不想经历一场毫无安全保障的飞行。由此出发,就不难理解KN5216航班上的大部分乘客对抽烟行为的愤怒了。飞机飞行时严禁吸烟应该属于常识性法规,各种关于保证航空器安全的法规又全又严,其中威胁航空器安全的行为最严重的可以依据刑法判处死刑。另外对乘客的安检,机组人员的责任都是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来约束,还不仅仅是一种行业规范。在其他场合的不道德行为在飞行的航空器中就是严重的法律问题,因此可见,吸烟者的不道德与机组人员的责任心缺失都不该停留在经济赔偿、道德谴责的层面,而是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民用航空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而KN5216机长以有旅客着急起飞为由拒绝其他旅客重新安检的要求明显违法,另外备降的太原机场的警察也说应该重新安检,可是飞机最终还是在机长的违法中又起飞了。
  
  根据相关规定,飞机上吸烟者轻则进行治安处罚,重则承担刑事责任,遗憾的是现在还没有看到吸烟者接受处罚的信息。这样一起火柴上飞机引发安全隐患之事,明显是多因一果,既有安检方面的漏洞,也有吸烟乘客安全及法律意识的淡薄,当然还有机组人员的责任感缺失。可是火柴上飞机最终烧到的还是法治的软肋,安检的漏洞与乘客的素质都是难以预测的因素,最要命的是乘客已经发现火柴上了飞机,机长却公然违法操作,面对机长的违法已经到场的机场公安却不能强制该航班重新安检,这一点就烧到了法治的软肋。机场警察是否有权力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飞机重新安检呢?《人民警察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可以说机场警察应该是解除航班安全隐患的最后的防线,但最后的防线却失守了,当一架明知存在安全隐患的飞机起飞之时,法治的力量却陨落了。
  
  虽然火柴上了飞机,乘客也抽了烟,机长与机场警察都丧失了法律底线,庆幸的是乘客们还是安然无恙地到达了。有些网友却认为安全到达了,这些乘客就没必要无理取闹了。殊不知这些“无理取闹”的乘客却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力量,那些下了飞机就回家的乘客才应该反思应该被谴责,你们的沉默虽然让自己一时清静,却伤害了民航安全法规的执行,更进一步讲也是在伤害自身的生命安全环境。飞行安全关乎所有人的生命安全,谁都无法保证自己终生不乘飞机,公共安全不仅是执法机关责无旁贷,每位公民都义不容辞,此时的谴责与关注也是一种的法治力量。
  
  文/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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