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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读博悟馆】11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与发展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蔡娟 2014-08-31 1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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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翔实文件,简单解读。湖南省发改委与红网联合推出专栏《简读博悟馆》,对去年下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直厅局出台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将集纳形成专题《简读博悟馆》供网友集中浏览查阅。今天推出第十期。

    原文链接: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3]1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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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联合省发改委推《简读博悟馆》 集中解读政策文件

    核心简读:通知》出台11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提出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将简化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审核程序并逐步扩大发行规模;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该债

  要点简读:2013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3]1410号),主要内容是:

  一、省级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应加快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加快研究出台鼓励所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的激励制度。

  二、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资本规模。

  三、鼓励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

  四、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鼓励财政出资的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国有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考核制度。

  五、鼓励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与小微企业的项目对接活动。

  六、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相关制度设计,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对于集合债券发行主体中募集资金规模小于1亿元的,可以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七、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八、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领域。支持中小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企业技术改造。

  九、支持创业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企业债券满足产能过剩行业的小微企业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的融资需求。

  十、清理规范涉及企业的基本银行服务费用,完善银行收费定价机制。彻查违规行为,整肃经营环境,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财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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