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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部门联动”的新模式。针对清水塘、竹埠港、锡矿山、三十六湾、水口山5大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区域不同特点,实施一区一策,并确定由不同职能部门进行指导。
省发改委指导株洲市积极对接国家老工业基地改造试点,将“一号重点工程”与产业转型、两型社会建设、环保创模、城市建设相结合,同时争取国家发改委的支持,去年以来共发行湘江治理债券108个亿;省水利厅会同郴州市政府,就三十六湾矿区治理采取“休克疗法”,在矿区实施打非治违,砌墙挡石,拦河阻沙,清淤护堤,废水深处,覆土还绿,实现矿区河流水质从全线超标到短期积极性超标;省国土厅指导娄底市政府突出抓好锡矿山区域复绿、遗留砷碱渣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避险安置等民生工程,矿区内两条重点河流青丰河、涟溪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可望年底前全面完成;省环保厅指导衡阳市狠抓水口山有色循环产业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发展园区与推动有色产业整治整合、化解区域环境风险隐患紧密结合,指导湘潭市政府推进竹埠港地区重污染企业整体退出,28家污染企业均已签订搬迁协议,近半数企业已经完成厂房、设备拆除工作。
近年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共投入资金180亿元,淘汰退出涉重金属污染企业893家,仅今年就完成污染治理项目255个。由于措施得力,自去年以来湘江干流和饮用水源地水面水质重金属因子全部达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