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办法》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一是明确了举报范围。《办法》规定了属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内未被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等安全生产事项为举报范围,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几类情节予以了规定。二是畅通了受理渠道。《办法》规定原则上实行逐级举报,提倡实名举报,设立举报电话(12350)、传真(0746-8360086)、电子信箱(yzsajj@163.com),对不予受理的五类情节予以了明确。三是规定了奖励标准。市财政每年投入20万元用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经核查属实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1000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2000元;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5000元;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1000元;非法行为举报奖励1000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200元。四是保护举报人隐私。《办法》固定调查人员调查举报事项时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资料,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