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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级重大专项试行全过程公开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编辑:王娉娉 2014-08-14 08:50:3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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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曾若冰 罗云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继省直部门集中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后,我省正式启动省级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全过程公开试点工作,省财政厅授权本报从14日起陆续公布试点专项的管理办法或申报指南。这标志着我省2014年预算公开工作全面深化。

  据省财政厅介绍,选择部分省级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试行全过程公开,是要通过全面公开,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引入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具体将实施“五公开”,也就是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资金绩效等全过程公开,14日首先公布2014年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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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14年第二批
  
  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告

  5月26日,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集聚区授牌暨第一批专项资金政策兑现仪式在长沙高新区举行。 袁路华摄

  【编者按】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改革在整个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发挥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预算公开是当前财税改革的重头戏。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下,省财政厅会同省直各部门,锐意改革,积极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新动作,把省级预算公开工作推到了一个新的层面。譬如,除涉密单位外的所有省直部门集中在7月18日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省级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全面公开;8大类民生政策性资金的分配结果原文向社会公开。现在,又启动了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全过程公开试点工作,也就是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和资金绩效“五公开”。今天首先公布2014年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通知,接下来,还会陆续将一些与市场紧密相关、社会高度关注的省级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纳入公开范围。

  这些改革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努力实现公共之财办公共之事,通过公开透明,来尽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正如财政部门所介绍的,“公开是最好的衡量尺,我们的工作做得好不好,还有没有改进的空间,群众说了算;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任何东西晒在阳光下,就会减少发霉变质的风险;公开也是最好的助推器,可以倒逼我们查漏补缺、精益求精,可以促使政府预算能够更广泛地汇聚群众需求和智慧,确保公共资源更多、更好、更准确地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

  从今天起,本报开辟专栏《省级重大专项全过程公开》,敬请关注。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7号)、《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企〔2014〕28号)等文件规定,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产业培植和产业化项目,高端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市场培育项目,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区(集聚区)建设项目,移动互联网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项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支持项目。

  二、申报单位条件

  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本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既要网上申报,也要书面申报。请进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hnjxw.gov.cn)和《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通知公告栏仔细阅读《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14年第二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登录《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中《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87.56.42:8080/sqgc/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书面申报内容请按《通知》要求提交。

  四、申报程序

  1、中央在湘企业项目由中央在湘一级单位直接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2、省属企业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3、市州项目经市州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出具资金申请文件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4、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经信、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出具资金申请文件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同时抄送当地上一级市经信委和财政局。

  五、申报要求

  网上提交资料和纸质文件上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指南和政策咨询:省经信委颜琰(电话:0731-88955538),省财政厅刘天学(电话:0731-85165299)

  资料受理:省经信委宋虹、王友志(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电话:0731-88955461);省财政厅刘天学(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电话:0731-8516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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