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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3年度审计:37家单位“三公”支出下降5.6%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严欢 实习生 丁捷 2014-08-08 09:37:0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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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三湘风纪网站消息 依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湖南省审计厅对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8月1日,湖南省审计厅向媒体公布了《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财政资金绩效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55.79亿元资金未按时下达
  
  在审计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现还存在部分收入未及时缴库、资金下达不及时、支出预算执行不均衡、多开设社保基金账户、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其中,省财政未将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奖补专户利息收入169.79万元缴入国库;省财政未将非税收入1.55亿元及时划缴国库和财政专户。在省财政年初待分配资金中,有55.79亿元未按规定在9月底前下达,占比19%,至年末仍有6.34亿元未下达;省财政未按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86.74亿元,占当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的26%。省财政对社保基金专户清理归并后,仍有8个账户,较财政部规定的社保基金账户多开设了3个。
  
  在政府采购上,个别预算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其中,省环保厅对可进行多来源采购的重金属管理示范类项目课题,实施了单一来源采购,涉及金额1,978万元,且中标单位将项目分解后进行分包;省卫生厅对全省乡镇卫生院护理骨干培训等4个培训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涉及财政资金806万元;省疾病控制中心和省职业病防治院对二类疫苗、医用设备,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涉及金额2.24亿元。
  
  省环保厅转移部分审查权力给下属单位,使其获益2304万元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等15个单位。审计发现主要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预算收入不真实;所属单位或挂靠管理的协会依托主管部门获取收益;违规投资办企业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所属单位或挂靠管理的协会依托主管部门获取收益问题。如,省环保厅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权力部分转移给下属的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该中心将“技术评估”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2012至2013年据此收取“技术评估”费2,304.22万元。省人社厅下文,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发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汇编》,该协会获得收入102.57万元。省金融办挂靠管理的省金融协会,以提名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首届理事会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单位名义,收取该公司80万元赞助款。
  
  ●一些单位多列支出,挤占或超标准安排专项资金,个别单位违规捐赠。如,省地税局在系统财务中列支处室工作经费等机关费用334万元,全系统超标准多提取工会经费9,893.21万元。省广电局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各职能处室相关业务会议费、办公文印费等一般运行性支出389.05万元;从特设专户的历年实拨项目资金结余中,违规捐赠新农村文化建设基金会公益项目150万元。省粮食局所属省粮科院截留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资金104.36万元,用于工作经费;湖南天下洞庭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将危仓老库改造专项资金211.94万元,用于旧办公楼维修改造。
  
  此外,在抽查常宁等4县市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时,发现,其进展缓慢,18个应在2013年底前完成的项目,有15个未完工,其中有3个未开工,1.2亿元资金滞留在财政及项目业主单位,占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三公”经费治理显成效,37家单位“三公”支出下降5.6%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省审计厅对省直37家单位“三公”经费专项治理情况开展了重点抽查。抽查结果表明,被抽查单位公务消费行为较以前明显规范。
  
  2013年,37家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17亿元,较上年下降5.6%,较当年预算节约7.1%。不过,审计也发现,“三公”经费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由于“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准确,造成支出超预算。审计发现有11家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不准确,当年预算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二是个别单位费用控制不严。如省广电局当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增长16.6%,超预算53.2%,三项费用较上年均有所增长且超预算。三是个别单位将费用转嫁企业或下属单位。
  
  10县市以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专项资金2,672.94万元
  
  省审计厅还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就业专项资金、生猪生产资金等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对慈利县、醴陵市、武陵源区2010至201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审计。有2县市通过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专项资金1,462.79万元,用于工作经费、其他基建等支出;2县市挪用专项资金387.57万元,用于工作经费等支出。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佳。工程建设管理及项目后期管护机制不完善。
  
  ●对长沙县等17县市2010至2012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审计,发现违规使用专项资金4,615.29万元。其中,9县市水利部门机关经费等挤占专项资金1,336.1万元,10县市以虚假合同或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套取专项资金2,672.94万元,4县市以融资费用等名义违规列支447.35万元,5县市违规列支公职人员评审费158.9万元。49家安全鉴定、设计和施工单位在11县市项目中通过转包,不当获利6,134.96万元。
  
  ●对岳阳等4市和宁乡等4县市2012至2013年就业专项资金审计。发现,挤占挪用就业专项资金2,940万元。1市1县挤占就业专项资金763.6万元,用于工作经费、档案费和研讨费等;2市2县挪用专项资金2,176.4万元,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和信息网络中心建设、办公用房购置及装修等基建支出。4市2县超范围、超期限、超标准列支就业专项资金8,251.07万元。
  
  ●对攸县等8县市2011至2013年生猪生产专项资金审计。发现,违规分配或发放生猪生产专项资金3,856.47万元。衡南县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将生猪产地检疫费和代收代付养殖户参保生猪自交保费等1,603.57万元,设立“小金库”。8县市挤占挪用生猪生产专项资金1,543.86万元,用于县市畜牧部门办公经费、基建支出和人员补助等。
  
  ●对20所省属高校2012至2013年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发现,3所高校多头申报、重复立项或者违规申报获取项目资金335万元。挤占、套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5,693万元,个别科研人员涉嫌严重违纪。20所高校2013年末知识产权存量3,733件,其中发明专利1,350件,均未及时转化,科研成果转化率不高。大部分校办科研机构占用学校资金资源资产,但未反哺学校,个别还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衡炎高速多占地地226.77亩
  

  省审计厅对全省38条政府性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全年共核减工程造价和节约建设资金9.3亿元。审计发现,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较多、车辆管理不规范。截至2013年底,2012年通车的14个项目中,有12个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1.95亿元,超支62%;14个项目共购置车辆650台,其中高档大排量车辆108台,尚有部分外借车辆未收回。
  
  在对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其输变电工程项目投资超批复770.9万元,部分项目现场变更签证管理不到位,违规在当地征拆包干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184.4万元。
  
  在对衡炎高速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该高速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9.04亿元,超概率18.4%;该高速全线管理设施原批复占地240亩,实际占地466.77亩,多占地226.77亩,超批复占地94.5%。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职责。施工单位共申报变更15.58亿元,变更工程实际结算金额为9.47亿元,工程变更虚报率高达39.2%。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衡炎公司管理费实际支出4,448.3万元,超支1,644.95万元,超支率达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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