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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语越狠越“雷人”等于生产越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徐义闯 编辑:夏熊飞 实习生 肖博峰 2014-08-06 00:10:5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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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网上流传东城某项目工地的一张安全警示牌,上书“一旦发生事故,别人睡你老婆,打你孩子”等字样,网友直呼警示文字“太雷人”。记者从涉事工地项目部了解到,该警示牌已经被撤换。(8月5日《广州日报》)
  
  工地醒目处摆放“一旦发生事故,别人睡你老婆、打你孩子、花你抚恤金、虐待你父母”字样的安全告示牌,实在太露骨、太“血淋淋”了,名曰警示,实则赤裸裸的一种恐吓,怪不得被网友称作“太雷人”,依笔者看来,简直太吓人。殊不知,没有企业严密科学的安全防范措施,劳资的共同努力,生产安全岂是仅靠劳动者所能实现得了的。如此恶毒“雷人”标语根本上就是企业安全管理偷懒的一种表现罢了。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我们时常看到的一句口号,而实质上正是如此,无论是从工地施工管理、工人的操作规范、以至于劳动制服、工具的使用等等都应有章可循、科学统筹,方能将安全事故率降到最低的限度。现实中,很多企业单位往往将相关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写在纸上、贴上墙上,高悬安全生产标语于高楼大厦,表面看视安全重如泰山,而对身边的种种安全隐患、违章操作却是熟视无睹,引发的事故实在不胜枚举:有午休从高楼翻身跌下死亡的、有脚手架坍塌造成群死群伤的等等。责任追究起来,往往有工人安全意识不够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企业安全责任、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
  
  近日,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的重大死伤安全事故中,对于电镀车间的浮尘前有工人举报、后有监管部门的整改通知书,但都没有及时阻止企业违规加班加点生产的冲动,最终酿成惨祸。试想:缺乏企业对生产安全的重视及自律,单靠工人百般谨小慎微,于事故的发生又有何正面阻止作用呢?因此,企业竖立“血淋淋”安全告示牌,出发点无疑是好的、积极的,而如果缺乏自身责任的担当,仅对工人进行安全责任的“恐吓”,对预防事故的发生又有何益?
  
  确保生产安全,企业有无法推卸的主体责任,更有制定科学、具可行性的操作规范和培训、监督工人认真履行的义务。违章生产,一旦发生事故,工人当然应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毋庸置疑,很多时候,按章操作也有意外发生,对此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工伤赔偿、照顾员工家属的义务。况且“打你孩子、花你抚恤金、虐待你父母”纵然有人敢,政府、社会、法律也绝不会袖手旁观。
  
  与其花尽心思将安全生产警示牌写的如何狠毒、“雷人”、让人胆颤心惊上,不如及早正视现实、立足自我,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切实消除工地安全生产上的隐患,比什么劲爆标语都来得更有效。
  
  文/徐义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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