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株洲是全国老工业基地,高危企业点多、线长、面广,现有高危企业280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1.6万余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与经营网点、煤矿与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4大高危行业规模在全省分别排名第一、第二、第三及第五,而全市县以上安监部门人员只有178人,其中执法人员不到100人,安全执法检查难以做到全覆盖。为此,该市理清政、企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各自职责,建立起企业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制度,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搞好安全管理转变,有效发挥企业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责任主体作用。
记者了解到,株洲月报制度要求做到“按时自查”,采取班组岗位日查、安管部门检查巡查、企业领导定期督查等方式,促使企业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而且要求“及时自改”,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并由企业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账户,加大安全投入和整改力度。最后“准时月报”,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月报采取实名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强化其安全责任意识。今年上半年,全市4大高危行业自查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7.81%。
同时,株洲市充分发挥安监部门依法监管主体作用,实行严管严查累计扣分、从紧从严责任追究及重奖重罚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监部门执法监管压力,撬动激发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