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首页 | 新闻热线 | 在线投稿
当前位置:

株洲“自查自改”管控安全隐患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文峰 编辑:徐放 2014-07-25 09:08:55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李文峰)最近,记者从株洲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半年,该市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事故死亡、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22%、20.1%、21.91%和47.87%。这是该市大力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取得的良好成效。这一做法得到国家、省有关部门肯定,最近省安监局专门发文推广。
  
  株洲是全国老工业基地,高危企业点多、线长、面广,现有高危企业280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1.6万余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与经营网点、煤矿与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4大高危行业规模在全省分别排名第一、第二、第三及第五,而全市县以上安监部门人员只有178人,其中执法人员不到100人,安全执法检查难以做到全覆盖。为此,该市理清政、企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各自职责,建立起企业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制度,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搞好安全管理转变,有效发挥企业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责任主体作用。
  
  记者了解到,株洲月报制度要求做到“按时自查”,采取班组岗位日查、安管部门检查巡查、企业领导定期督查等方式,促使企业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而且要求“及时自改”,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并由企业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账户,加大安全投入和整改力度。最后“准时月报”,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月报采取实名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强化其安全责任意识。今年上半年,全市4大高危行业自查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7.81%。
  
  同时,株洲市充分发挥安监部门依法监管主体作用,实行严管严查累计扣分、从紧从严责任追究及重奖重罚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监部门执法监管压力,撬动激发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专题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