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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是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基本要求,是促进湖南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湖南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户籍城镇化慢于人口城镇化、人口城镇化慢于土地城镇化、城市管理慢于城市建设等一系列问题。编制好新型城镇化规划对于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促进湖南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具有重大深远影响。
会议强调,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创新理念,调整思路。一是要落实中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二十字方针,破除思维定势、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全面做好体制机制设计,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尊重规律,科学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二是要体现湖南特色。立足省情实际,立足城镇化发展阶段特征,立足湖南自然、历史和文化条件,编制湖湘特色的城镇化规划。三是要破解发展难题。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地、业”良性互动。坚持以效为重,引导“城、镇、社”科学管理。抓好试点示范,着重突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设区模式,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等体制机制问题。
会议对规划编制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省发改委牵头组织规划编制,统筹协调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和需要提请省政府决策的其他事项,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聘请国家发改委宏观院提供技术支撑,省社科院和湖南商学院参与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计划年内完成。
省委政研室、省编办、省农办、省住建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市州发改委分管负责人,以及国家发改委宏观院、省社科院和湖南商学院等技术支撑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