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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对象
所有自愿遵守本次活动规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参与。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
三、奖项设置:对最终选用为辰溪县歌歌词的作者奖励作品创作费1万元。
四、评选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县歌歌词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聘请省、市、县五位著名词作家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评作品进行初选和复评,确定10首县歌歌词为入围作品,送呈征集领导小组研审并确定前3名的作品。
县委常委会从最后确定的3件作品中选定其中一首歌词作为辰溪县歌歌词。
五、征稿要求
1、县歌歌词应力求彰显辰溪悠久的历史文化及历史发展沿革、主流特色文化和积极向上的辰溪精神,充分展现辰溪美丽的自然风光、独特的地域风情和厚重的地方民族文化元素,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辰溪取得的巨大成果和时尚浪漫的现代气息。
2、应征作品,需要提供纸质稿件和电子版稿件,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2首。并写清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来稿不退还,作者需自留底稿。
3、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和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一旦发现,一律取消参选资格,相关责任一律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所有入围作品,其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辰溪县歌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征稿方式及地址:
县歌歌词可自行送到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可邮寄或发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邮寄地址:湖南省辰溪县公园街道69号辰溪县文广新局文艺股,邮编:419500,
电子邮箱:1349140428@qq.com,
联系电话:0745-5232342(传真),联系人:小蒋15096232642
信函邮寄请在信封上标注“征集”字样,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辰溪县县歌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