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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法院2006年挂牌设立民事审判第三庭(即知识产权庭),依法审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成为湖南省首个取得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非省会城市中级法院。
“今年,株洲两级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以此促进和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和保障株洲发展升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秋林介绍,2006-2013年,株洲两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73件,其中有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209件,著作权案件184件,专利权案件61件,技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等其他知识产权案件20件。所结案件中调解164件,撤诉185件,判决119件,调撤率74.6%。“另外,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4件,30人被判处刑罚。”
吴秋林表示,今后的工作中,市中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中出现的只是产权案件的审理,树立株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品牌效应。收集、分析全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知识产权典型问题和案例,从司法审判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株洲经济发展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