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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防汛抗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对指挥不力追责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何冰 2014-04-10 2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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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4月10日讯(记者 李慧芳)湖南省自4月1日进入汛期,汛期期间,防汛抗旱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力或准备不足等造成严重损失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记者今日从湖南省防办获悉,湖南省防指已经向全省各市州防指下发通知,公布了全省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及各市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各地人事变动与分工情况,湖南省防指调整落实了防汛抗旱责任人,包括:15名省领导、6名省军区领导联系市州防汛抗旱工作方案,14个市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14座市级城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26座大型水库水库(电站)的市、县及工程管理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责任人,11个重点堤垸市、县级行政和技术责任人,24个蓄滞洪垸市、县级行政和技术责任人,80座防洪重点中型水库的市、县及工程管理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责任人。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调度管理权限,逐级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江河、水库(水电站)、堤垸、城市及山洪防御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公布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明防汛纪律,严格实行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对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力或准备不足等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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