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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改革划定“路线图” 重推48项改革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田甜 唐婷 编辑:李艳华 2014-04-02 07:59:4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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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日讯(记者 田甜 唐婷)有条件的地方启动新一轮并乡(镇)合村试点,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下放高校用人自主权、职称评审权……记者今天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今年改革的路线图、任务书已“新鲜出炉”,将重点推进9大类48项改革,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启动省直管县

  与并乡(镇)合村试点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日前出台,明确今年改革的9大类任务分别是推进和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市场化改革、农村改革、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社会事业创新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改革。

  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方面,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年内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部分人口大县和经济强县实行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将县级部分行政执法权依法委托下放到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乡镇,有条件的地方启动新一轮并乡(镇)合村试点。

  对部门办企业坚决实行剥离

  在市场化改革方面,将着力激发市场活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并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行“阳光”审批、网上审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和发展壮大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争取到2015年底基本化解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全面启动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经济。坚决剥离部门所办企业,对部门办企业实行“切一刀”、“一刀切”,年内完成党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推进财政预算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在全省建立统一招投标平台,建立统一、透明、规范的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

  全面放开中心镇、小城镇落户限制

  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将着力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和经营权有序流转;选择部分县乡开展试点,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全面放开中心镇、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保障进城落户的农村转移人口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在深化两型社会配套改革方面,将着力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启动自然生态空间和矿产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划定耕地、森林、湿地、水体等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建设和完善对湘资沅澧等重点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绿色消费政策,推行政府两型采购制度;全面推行阶梯式水、电、气价制度。

  下放高校用人自主权、职称评审权

  在推进社会事业创新发展方面,将启动养老、医疗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实现市级统筹。逐步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下放高校用人自主权、职称评审权,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将着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方面,将扩大公民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积极稳妥推行电视问政、网络问政。

  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

  在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面,将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的具体途径和办法。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制定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

  在推进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改革方面,将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唯GDP取人、年龄层层递减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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