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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新宁站3月26日讯(分站记者 陈哲 通讯员 何龙旺)3月25日,县企业养老保险站工作人员将企业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后的发放名册及资金交到发放银行,发放2014年3月退休费及补发1至2月增加的退休费,新宁县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调整退休费工作。
据了解,为改善民生,国家已连续10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此次调整退休金实行的方法为:1、普遍调整:每人110元,再按每年工龄2元增加。2、年龄因素调整:2013年12月31日达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月均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月均增加60元。本次新宁县共有10232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退休金,人均月增加1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