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专题:改革进行时
红网长沙3月18日讯(记者 刘怡斌)今天上午,湖南省国资委召开深化国企改革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湘发〔2014〕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省深化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会上,省国资委副主任张美诚对该《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会上,张美诚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意见》的总体框架和特点,并重点解读了全省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任务、重点突破、创新关键、激活途径和重要支撑。
主要任务: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归纳起来就是“结旧、立新”。“结旧”,即2014年全面完成上一轮国企改革任务,2015年基本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立新”,即从2014年起,全面启动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发展壮大一批的思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到2020年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和进展。
体现在具体指标上: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0%左右;培育1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行业领先、品牌知名、国内一流的优势企业,2-3家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具有国际竞争力、跨国经营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上一轮国企改革任务和遗留问题处理。在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方面,目前省属监管企业层面达到了50%左右,用近7年的时间,可实现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0%左右的目标。在培育优势企业方面,目前监管企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国资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重组整合,可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一流的新型国有企业。
突破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归纳起来就是“上市为主、三个引进、三个允许”。“上市为主”,即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三个引进”,即重点引进中央企业、引进大型民企、引进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推动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三个允许”,即允许国有资本准备退出企业、允许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企业、允许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创新关键: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归纳起来就是“一项还原、两个职业化、三能用工、四类激励”。“一项还原”,即还原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功能。在国有独资企业中全面推进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逐步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职权。“两个职业化”,即建立国有资本职业产权代表制度,对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派出职业化、专业化产权代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三能用工”,即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管理人员的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四类激励”,即对公益类和功能类企业,实施目标管理,负责人薪酬与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对竞争类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业绩完全挂钩,并实施期股期权、岗位分红、激励基金等中长期激励,到期根据考核结果行权或兑现;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项目收益分红、科技成果入股等激励方案;对国有创投企业,鼓励采用市场化项目收益分成、项目团队跟投等方式。
《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去行政化改革”。《意见》明确公益类和功能类企业,省管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由省委管理,其余省属企业由国资监管机构党委管理;竞争类企业,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省委对竞争类省管企业只任免党委书记、提名董事长人选,其余省属企业由国资监管机构党委管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激活途径:优化国有资源配置
优化国有资本的资源配置,是聚集国有资产整体实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激活国有企业发展潜力的有效途径。归纳起来就是“一加强、二发展、三集中”。“一加强”,即加强行业企业资产资源整合。具体在四个方面着力:对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实现联合或优势互补;对市场竞争过度、经营绩效较差、缺乏发展后劲的产业和企业,国有资本加快退出;对不符合国有企业发展战略、缺乏竞争力的非主业、非控股、非盈利业务和子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有序退出;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二发展”,即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充分利用当前经济形势的倒逼压力,切实把经济发展困难期变成转型升级的加速期,打造湖南国企升级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信息化带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国有企业向价值链、产业链高端发展,提升产业素质和竞争优势。“三集中”,即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立足于国有资本功能和整体效率最优化,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以保民生、促发展为导向,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重要支撑: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深化国企改革和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支撑。归纳起来就是“一统一、一优化、两主体、三分类”。
“一统一”,即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今年要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逐步实现统一监管,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这是全省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大意义。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促进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进行重组整合,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
“一优化”,即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方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这对提高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主要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落实好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把应该由企业管理的事项全部交给企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要做到监管但不干预、支持但不包办,将国有企业真正推向市场。
“两主体”,即组建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和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现有省属监管企业,可以通过加强重组整合,抓好企业存量资产盘活、增量资产集中、同类资产合并,打造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对目前尚未纳入统一监管范畴的政策性投融资平台和其他省属国有企业,待理顺管理体制后,再视情况进行重组整合。
“三分类”,即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按公益类、功能类、竞争类进行分类。其中,省属企业主要集中在竞争、功能两类,市州企业主要集中在公益、功能两类。对公益类企业,主要是重要民生领域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以实现公共政策性目标为主,引入行业监督和社会评价;功能类企业,主要是投资运营平台和重要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以完成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竞争类企业,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进行放开,这类企业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承担社会责任。在界定功能定位并分类的基础上,再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评价和考核,增强了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