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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启动窗口首席代表制

来源:红网 作者:熊雯 谢艳兰 编辑:胡弋 2014-03-14 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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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3月14日讯(分站记者 熊雯 通讯员 谢艳兰)今后,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均设有“首席代表”,各部门(单位)充分授权于首席代表,负责全权受理审批事项的全部业务,切实提高37个窗口的办事效率。近日,县政府印发了《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分中心)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这是县政府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出的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服务的举措。”该中心副主任杨树兴介绍。

  所谓首席代表制,即各部门(单位)向窗口派遣代表本部门(单位)负责审批事务的首席代表,其在窗口工作期间接受本部门(单位)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同时要求首席代表要相对稳定,派遣到窗口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年。

  严格管理两百余名窗口人员是转作风的重要途径,因此中心规定每日需进行四次视频打卡。此外,每月开展一次政务电话回访,每季评比一批流动红旗窗口,每年开展年度考核评优。“各类考勤考核均与绩效考核津贴挂钩。窗口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问题被投诉,经查确属窗口工作人员个人过错的,由中心给予教育、告诫、批评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派遣部门(单位)调离窗口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杨树兴表示。

  “派驻到窗口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为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尤其是负责审批工作的,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或者是具备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对于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该《办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保持稳定,人员在窗口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派驻期间不得承担本部门(单位)的其他工作。值得注意点的是,此次创新出台了人性化的“定期调整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调整;非调整期间,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派驻窗口工作人员,以充分考虑窗口工作的连续性。

  另悉,县监察局将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监察工作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各部门(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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