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王晓、陈斯喜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现在进行第六项议程,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草案表决稿已经印发。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工作人员: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宣读完毕。
张德江: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张德江: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402票,反对390票,弃权108票。宣读完毕。
张德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