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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晖代表:尽早启动信访立法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汤红辉 章尧 编辑:王娉娉 2014-03-11 21: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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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怀化市长李晖建议,加强信访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快启动信访立法,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厘清信访制度与其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边界。)

红网专题:激活2014

  红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 刘玉先 汤红辉 摄影 章尧)今年1月8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当前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的意愿仍很强烈,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
  
  今天,全国人大代表、怀化市长李晖向大会建议,加强信访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快启动信访立法,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厘清信访制度与其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边界。
  
  李晖介绍,目前信访工作主要依据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来开展。《信访条例》只是一部行政法规,在法律体系中地位和等级较低,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信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现行信访工作法规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的情况逐步显现,特别是信访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比较零散,不便于执行和规范工作。
  
  以怀化为例,近年来,怀化市委、市政府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信访总量逐年下降,信访秩序基本规范,赴省和进京上访量在全省排名靠后,也连续两年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但信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信访总量高位运行。二是信访问题大量存在。三是非正常上访频繁出现。四是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诉求复杂,历史遗留问题众多,造成矛盾纠纷大量存在。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扩大了矛盾,损害了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信访部门不负责直接处理信访问题,主要是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因此,只能采取行政手段推动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办理,而协调能力又受行政级别的限制十分有限,各级信访部门陷入了责重权轻、“小马拉大车”的尴尬状况,造成了目前受理诉求、解决问题的渠道不畅。
  
  为此,李晖建议,将信访立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明确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依法受理群众信访事项,提高信访制度的法律地位,实现信访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的有效衔接。
  
  以法律形式明确信访部门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职责权限,完善信访程序制度,明确包括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以及实行责任追究的措施和手段。明确各级机关的信访工作责任,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对违反规定在接访、处访中不作为的部门和责任人,从法律角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避免行政过错,体现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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