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8日下午15:00,全国人大在梅地亚多功能厅举行第六场记者会,邀请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污染防治司司长赵英民、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就“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法制日报法制网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了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改革专项小组,请吴部长介绍一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措施,让人们尽早享受到蓝天白云,谢谢。
[吴晓青]谢谢你刚才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包括环境保护在内,解决体制机制是一个大问题。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改革生态环保管理的体制,首先必须要树立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环保部按照中央的有关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在积极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刚才提到的生态环保体制改革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体制性障碍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现行的生态管理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还不够,部门职能分散交叉较为突出,政出多门、权责脱节、力量分散、重复建设等问题突出,影响我们的行政效能,削弱了环境监管的合力,基层的监管能力薄弱,甚至还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不能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为根本方向,坚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和生态化“五化”同步,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从宏观战略层面入手,从再生产全过程着手,从形成山顶到海洋、天上到地下的所有污染物严格监管制度和一体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着力,主动遵循、准确把握生态环境特点和规律,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相互协调,维护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这是我们考虑的总体思路,因为首先得把顶层设计和思路研究好。
其次,目标模式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生态保护监管体制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三大主体体制,以及配套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环境监测预警三大体制。下一步,环保部将按照中央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共同协作,努力做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宏观研究、顶层设计,稳步推进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