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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编辑:王津 2014-03-08 08: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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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何大华)省政府今天印发《〈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正式确定了“路线图”。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按照“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实施湘江保护与治理。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打造湘江流域“山清、岸绿、河畅、水净”的优美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加强《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贯彻实施,以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为核心,以强化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强化湘江保护与治理,保障湘江流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实施方案》明确,按照“保证水量、优化水质、改善生态、畅通航道”的总目标,通过近期、中期和远期湘江保护与治理,努力打造湘江流域“山清、岸绿、河畅、水净”的优美环境。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全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在18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5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2%以上,县级以上城市及重要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7%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比例低于14.5%,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逐步覆盖周边乡镇。湘江干流衡阳以下全面达到Ⅱ级以上航道标准,基本实现2000吨级船舶全年通航。

  《实施方案》确定了湘江保护与治理的近期、中期、远期工作思路以及近期工作重点任务,并明确了省直各部门实施《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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