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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后 前男友索要两万精神损失费

来源:红网 作者:马青松 编辑:胡弋 2014-03-07 1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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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3月7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马青松 通讯员 李姜)分手后,陈钟跑到女友张娜家,不但打人砸电器,还索要分手费。3月5日,岳塘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陈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1年,陈钟化名刘涛在网上认识了张娜,两人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并过起了同居生活。恋爱期间,陈钟一直没有告诉张娜他的真实姓名,先后用假名从张娜手中借了4万元。但好景不长,两人开始为琐事发生争吵,感情出现了裂痕。

  2012年初,张娜向陈钟提出分手。陈钟称他对这份感情付出了很多时间与真心,要求张娜补偿他2万元精神损失费。

  张娜没想到昔日体贴入微的男友会向自己索要分手费,伤心之余更是坚决拒绝。

  索要精神损失费未果后,陈钟来到张娜家,砸毁电器,殴打女友。在此情况下,张娜被迫从朋友手中借了5000元交给陈钟。而陈钟却借此机会将向张娜借的4万元强行变为张娜支付的分手费,并强迫张娜写下分手费保证书。事后,张娜向公安机关报案。

  岳塘区法院审理认为,陈钟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案发后,他积极赔偿了张娜的损失,认罪态度好,取得了张娜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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