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10时30分,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场记者会,政协委员卞晋平、刘佳义、赖明、李东东围绕“政协委员谈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学习时报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您怎么看待这一要求?人民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建设进程中有哪些鲜明的特色?谢谢。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卞晋平]三中全会对于协商民主,我注意到三个关键词。一是刚才你提到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二是要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三是要求构建程序合理的协商民主体系。对于这三个关键词和整个部署的理解,我这样看。第一,三中全会以后,我们的协商民主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什么这么说?除了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大的时代背景之外,就我们自己从协商民主的角度来看,协商渠道进一步拓宽了。过去民主协商主要是执政党、参政党和党外各界之间的协商和通过人民政协渠道进行的政治协商。现在三中全会提出的协商渠道,包括了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这样协商的渠道、覆盖面就宽得多了。协商的形式将更加多样化,包括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协商的内容也扩大了,过去主要是重大决策前的协商,三中全会又提出进一步对除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外,还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协商。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关注着千千万万个切身利益,协商要更加靠近我们的百姓生活。我们的协商民主将进一步延伸到基层,不再只是少数上层人士间的协商、委员之间的协商,基层事务中将更多采用协商民主的形式,而且我们这个协商民主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建成一个完整的民主体系。
[卞晋平]至于说政协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方面,刚才你提到这个问题,应该讲十八大以后,一直到三中全会、到现在,全国政协围绕推进协商民主做了大量贯彻落实工作。俞正声主席专门作了报告,讲的很全面很透彻,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改进了许多方面的工作,加大了协商的力度和协商的密度。许多具体工作、具体形式俞正声主席报告都涉及了,这里不再重复了。